第四十四章(2/2)

我去,这哥们的长相……一言难尽啊!

洪亮把嘴里的饭咽下,回道:“有事?”

说完他才注意到在陈宁身后不远处跟着的几台摄影机。

这是……在拍节目?

想到这里,洪亮把手中的盒饭放下赶紧站起来,理了理衣服后觉得刚才自己的话有点生硬,不由再次柔声问道:“有什么事吗?”

陈宁窘迫地说道:“那个,哥们你现在吃饭吉他应该暂时用不上吧?”

吉他?

洪亮一愣,看了眼脚边跟了自己好几年的旧吉他,问:“暂时是用不上,怎么了,你要用?”

陈宁连忙点点

洪亮用眼角余光瞄了眼那些摄像机和工作员,笑着道:“那你就拿去用吧!等下给我送回来就行了。不过我有个小条件。”

陈宁刚大喜要拿起吉他听到洪亮的话连忙停下动作:“您说,您说!”

“看你身后跟着那么多的机器,恕我孤陋寡闻,你应该是个明星吧?”

陈宁闻言轻笑道:“明星?应该算是吧!不过我更喜欢称自己是个歌手!”

“歌手?那就更好了。我想着怎么着自己唱了八九年的歌,厚着脸皮也能自称自己是个歌手。”

洪亮一手拿起了地上的盒饭,一手把吉他递给了陈宁:“你既然是歌手应该也一个歌手惯用的乐器是不会随便给陌生用的吧?所以我想着你至少也要留下点什么吧?”

陈宁一愣,这哥们是什么意思?

洪亮看着陈宁道:“放心,不是什么为难的事,就是想着等下你给我签个名,就签在吉他上给我留个纪念,可以不?”

其实,也就是洪亮自己准备放弃了,换几年前,就陈宁这样跟他一不生,二不熟的冒冒失失就要借自己的宝贝吉他,哪怕他是什么明星也会被洪亮个狗血淋

不过现在,洪亮看开了,准备回家放弃音乐的梦想。

他唯一觉得对不起的就是自己的老伙计了。

跟了自己一辈子都没有在什么大舞台上表演过,以后回家了,更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才会再弹奏。

现在能跟一个明星,一个著名歌手合作,还能上次电视也算是自己这个无能的主给它一个代了吧!

洪亮苦涩地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