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很有原则的悍匪(2/2)

以何惧之有?”

沈一秀这才想起了李旭之前教训田虎那群的事,看着一脸云淡风轻的李旭,神色复杂,半天才嘘出一气道:“既然公子胸有成竹,那老朽也不多说。公子仁义,老朽也不能当做不知。也别六百两了,五百两,这凌云楼以及后面的三进院落都归公子。”

李旭对这中年吴彦祖印象更好了,不仅把这桩生意背后的利害关系清清楚楚地告诉自己,还主动压价,的确是个厚道

李旭点笑了笑,也没有反对。

很快,沈一秀就写好了契书,上面写的清清楚楚凌云楼以及后面的三进院落都归李旭所有。

双方签字按完手印,李旭直接掏出五百两的银票给了沈一秀。

沈一秀查看之后发现是秦国最大的钱庄恒隆钱庄发行的银票,各个城池都有分号,可以通兑。

收了银票给一旁一直安安静静的小姑娘,又让儿去把房契和地契都拿过来给李旭过目。

当然双方缔结契书之后,还需要去县衙备个案,这桩手续就算完成了。

备案也就是去将衙门留的底子更改一下而已,当然要一点钱的。

双方约了时间,明上午在县衙门碰面。

签完契书,沈一秀的气色看起来也好了许多,非要让厨师重新整治一桌饭菜,又把李旭请到二楼的雅间招待。

直到这时,李旭才直到那个一直害羞的装鹌鹑的小姑娘叫做沈玉芙,是沈一秀的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