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八零章 新旧利益的冲突(一)(3/3)

,皆降,以每亩田收获之35%,为最高佃租上限。这是治标。”

“再行北派大儒之均田策,三十年为期。三十年后,土地皆为佃户所有。此为治本。”

“百姓受苦,那便只能苦一苦你们这些读圣贤书的士绅了。仁义大道,又岂是区区田租可比?”

“我看,正好在松江府试行。也可先问问百姓民意,到底是愿意忍受外来米压价、但地租降低、三十年归己?还是宁愿保持现在的租税不变,却只要进了外来米输即可?”

“此二者选其一,民意不可违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