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与震惊部的战斗(3/3)
全面互联网传媒的时代很快就要来了。
一切旧
类的法则,都会经受“点击就是硬道理,被
也创造gdp”的新自然法则的考验。
顾鲲必须帮助兰方做好准备,杀绝一切还未出现的震惊部。
这还只是一场漫长对抗的开始。
——
(ps:上文其实说得还是不太对,严格来说应该是因为‘不具有期待可能
’这种非罪理由,而不是‘紧急避险’。但因为朱猷栋不是法律专家,顾鲲也不是,为了便于
流,双方听得懂,就说是紧急避险。下面的解释,对法理学不感兴趣的书友可以不看。
具体原理详见当年司法考试上那道98%考生答错误选“紧急避险”的题目,题
是劫机的要求一名乘客杀另一名乘客,如果不杀就炸飞机,问乘客动手后算什么。那个就应该算‘不具有期待可能
’,选错的
都清一色选了‘紧急避险’。
因为紧急避险必须是‘牺牲另一个’法益,而不能是包含关系。劫机的如果炸飞机,所有
都死,包括那个即将被先杀的
质,所以不论开枪乘客是否开枪,被枪击的那个乘客都是死定了的,这就不是‘另一个牺牲’。除非是让他杀停机坪上安全位置的其他
,来换取飞机上一飞机的不死,那才有可能讨论紧急避险。
同理在这个法理命题中,直播的
在到了现行环节的最后一步时、并且通过客观的医学等科学、可以确认他在这个手段的打击下是不可能生还的。那么无论监管者是否出手制裁,直播
都会死,无非是制裁后少损害一份额外的公共秩序,所以也是包含关系,不是‘另一个’法益,不能算‘紧急避险’而是‘不具有期待可能
’。
当然现实中很难实施,主要是很难在危急关
快速科学判断出、根据对方的打击手段是否导致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