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武举(2/3)

拳搏、击刺等法;二场试营阵、地雷、火药、战车等项;三场各就其兵法、天文、地理所熟悉者言之。

显然易见,这是一个具有远见卓识的提议,可惜并没有引起朝廷重视,只是说说罢了,否则将会产生极为远的历史影响。

崇祯四年,参加武会试的举子中,能运百斤大刀者只有王来聘、徐彦琦两,发榜后徐彦琦榜上无名,议论腾起。当时正“锐意重武”的崇祯帝认为有作弊,将考官、监试御史等一大批官员下狱、撤职,令倪元璐、方逢年等主持复试。复试后选取百,依照文榜例,分三甲传胪赐宴。崇祯亲自调阅前三十名试卷,钦定一甲三,王来聘居一甲第一名,也就是武状元,授副总兵职。

明代武举一直没有殿试,也没有设立一、二、三甲的区分和鼎甲名号。正式有武状元之设,王来聘是第一

明代武职多半由世荫承袭,加上由行伍起家者,武举只是个补充形式,所以,明代武举出不多。

值得一提的是明末名臣熊廷弼,他是一位难得的文武通材。

《明史》本传说他“身长七尺,有胆知兵,善左右。”据清王应奎说,熊迁弼先中万历某科湖广武乡试第一名,后弃武就文,又中万历丁酉(二十五年,1597)湖广乡试第一名,次年登进士。“于是榜其堂曰:三元天下有,两解世间无。”

这在历史上的确是独一无二的事

“到了清朝”

清代制度上基本沿袭明末,考试程序、办法等。但稍做了修改。

改为先试马步,马二回六矢,中三为合。步九矢中五为合。之后比力气,包括拉硬弓、舞刀、举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笔试。

清代武举一依文榜程序,考试大致分四个等级进行。

一:童试,在县、府进行,考中者为武秀才。

二:乡试,在省城进行,考中者为武举

三:会试,在京城进行,考中者为武进士。

四:殿试,会试后已取得武进士资格者,再通过殿试(也称廷试)分出等次,共分三等,称为“三甲”。

一甲是前三名,名是武状元;

二名是武榜眼;

三名是武探花。

前三名世称为“鼎甲”,获“赐武进士及第”资格。

二甲十多名,获“赐武进士出身”资格。

二甲以下的都属三甲,获“赐同武进士出身”资格。

殿试的规格很高,一般由皇帝亲自主考。

揭榜后的流程也十分绚丽,大有一看尽长安花的架势。

考试揭晓后,在太和殿唱名,西长安门外挂榜,并赐给武状元盔甲。然后由巡捕营护送武状元归第,炫耀恩荣。第二天,在兵部举行盛大的“会试宴”,又赏给武状元盔甲、腰刀等,赏给众进士银两等。

清代科甲等级差别甚大,同样是武进士,一、二、三甲的等级和荣誉却大不相同。自然状元是出尽了风的,登第后的三天内,可以披红挂彩,上街夸官,真所谓春风得意、风光十足了。

殿试以后,通常立即由兵部授予官职。

顺治三年(1646)丙戌科是清朝武举第一科,当时规定武状元授正三品的参将,武榜眼授从三品的游击,武探花授正四品的都司。

二甲授正五品的守备,三甲授从五品的署守备。

康熙年间又有变动,改为一半授营职,是直接带兵的官,另一半授卫职,是皇帝的宫廷侍卫。雍正五年(1727)规定,武状元授御前一等侍卫,武榜眼、探花授二等侍卫。再从二甲中选十名,授三等侍卫。其余全在兵部注册授于守备等营职。

雍正以后各朝武进士的授官况还有一些变化,不过所授品阶基本上以康熙朝定制为准,没有太大的变更。

三场是考文,当时叫“程文”,也称“内场”,相当于文化课考试。

内场考试对大多数武来说,比外场考试更难应付,所以考试办法不得不屡有变动。最初是考策、论文章,“策”相当于问答题,“论”是按试题写一篇议论文。

顺治时定为策二篇、论二篇,题目选自四书和兵书。

康熙年间改为策一篇、论二篇。策题出自《孙子》、《吴子》、《司马法》三部兵书,论题只从《论语》、《孟子》中出,考试难度有所降低。乾隆时,又改为策一题,论一题,题目都选自《武经七书》。

到嘉庆年间,考虑到武多不能文,所考策、论多不合格,而不少外场成绩突出者又往往败于内场,于是脆废除策、论,改为按要求默写《武经七书》中一段,通常只一百字左右。这样一味迁就,使内场考试的水平越来越低,最后差不多只是形式上的存在了。

当时社会上歧视武之风很盛,经此一改,武更加被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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