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九章 侵略者?英雄?(求订阅!)(3/3)

也有良贱通婚的况,但多是良男与婢结婚的况,相反的事例很少,而且不管是哪种况,其子则都被视为贱类,《高丽史刑法志》说,‘小邦之法,于其八世户籍,不贱类,然后乃得筮仕;凡为贱类,若父若母,一贱则贱。’也就是说父母中有一方为婢,则子也必为婢。

而高丽贵族已经习惯婢是他们的私有财产,并且是他们很重要的私有财产,怎么可以轻易放手?

一旦蔡仍的命令执行下去,看到希望的婢,一定会跟随蔡仍推翻高丽的所有权贵。

而高丽的权贵,显然不可能束手待毙,甚至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的私有财产独立。

双方必定会展开血腥厮杀,直至一方彻底打败另一方,才能终止……

王有义看着不远处的蔡仍,心道:“如果事真朝那个方向发展,他也许就不是侵略者了,而是解放婢的伟大领袖、无可争议的大英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