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异闻【四十】第十二章 尾声(2/2)

泽成抬起了,看着祝君富:“她终于可以回来了。”

子就这样,从晨曦到黄昏,从白天到黑夜,又过了一天。

下一了场湿湿的雨,保安室门卫将热热的茶水送到嘴边,看着电视里一场新的谍战剧上演。

警局的办公室内,祝君富将一宗案件的档案被合起。

至此,姚瑶被杀案正式告

她的案件档案将离开这里,送去一层一层的核实审批,最后在档案室里,长出灰尘。

也许将来有一天,世界不再需要用纸记录档案的时候,那档案被拿出来。

一吹灰尘,录到电脑里,或者更高级的什么地方。

然后点起一把火,将这旧档案烧了,化作一团乌有的黑烟。

他起身来到鲍余的办公室内,坐在沙发上。

原先这里热闹的“神探”三组,现在就他一个,他们应该也快回来了吧?

祝君富不免有点想念鲍余和灵月桂。

他打了个电话给灵月桂,将历时两周的这起案件告知灵月桂。

“他们会被关多久?”灵月桂心有不忍。

“根据量刑和我的判断,程雨彤属于激,也是故意杀罪,有期徒刑二十年。”

“程泽成犯绑架罪,毁坏隐瞒证据罪,有期徒刑十到十五年之间。潘美惠犯毁坏隐瞒证据罪,有期徒刑三到五年。”

“激?”灵月桂不解。

“所谓激犯罪,在国外被认定为是挫折攻击型犯罪,是指当事在绝望、怒、压抑至极时的狂举动。”

“它缺乏犯罪预谋,且犯罪的发生,来自犯罪长期压抑的消极负面绪,或者和被害的刺激有关。”

“法学界普遍认为,激犯罪的过错程度,轻于有预谋的犯罪,也就是轻于故意杀。”

“如果程雨彤表现的好一点,获得减刑,可能十四五年就能出来,那也不晚。”

灵月桂想了想又问:“难道她活着的十九年,表现的还不够好吗,错就只在一念之间啊。”

“倘若可以回到最初,那这对夫妻,是不是还会愿意换走姚瑶,换回程雨彤?”

他们的谈话,他们的所想,他们的绪和感,这些是不会被记录在案卷中的。

案卷只是陈述了一个事实。

衡量了是否构成犯罪的错。

错分为主动的,被动的,不公的,残忍的。

错如果继续,就会被延续。

一个又一个,用更大的错误,去吞并上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