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阳野·何为阴律(下)(2/2)
“参与不应属于汝的事
,得到不应存在的物件,便是害
害己。汝的享受
坏了他
的因果定数,理应受刑!”
“生死有命,寿辰在天。”
“自屠者若非因果定数,则必活至寿尽方才离阳。若阳寿未尽者自断天灵,其身后因果连接之
、之事则无法顺行。”
“此等罪
理应当诛!”
“现,数罪并罚,判汝
十八层地狱第十四层----枉死地狱!”
“判期十五年,罪无赦!”
黑衣无常念完判词,黄纸在水中竟然焚烧起来,化作黑色的碎片揉碎在清澈的溪水中。
孩看着自己被黑色的手一点一点地抓
地下,内心竟然没有一丝悔过。
黑衣无常拉住白衣无常,离开水面。
“卿?真的要去找那个小男孩的魂魄吗?”
“我们答应过她,自然就要做到。”
黑衣无常看着自己腰间的
帛上显示着
孩的过往,在
孩生辰的那一条后面,写着阳寿----十六年。
而今年,却是她及笄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