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我也想要‘神装\’啊!(2更)(1/2)

麦当肯总不能说,统治了这块土地两千多年的米奈希尔王室末代国王特么有被害妄想症,因为怕死后二傻子hold不住国家,还怀疑他麦当肯要夺了国王的王冠,最后决定跳反跑去当巫妖王了吧?

这些是事后根据二傻子和卡莉娅的证词,麦当肯和最亲近的封臣总结了一天才总结出来的。最新地址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 Sba@gmail.ㄈòМ 获取

麦当肯万分确定——这有着耐奥祖的涉与层催眠式的诱导,但这结论太特么虚幻了,他就算说出来也没民众和将士会信的。

毕竟贵族政治那一套离开普通民众太远,别说民众,连他这个穿越者,也是事后被近臣推断,才知道他犯了那么多忌讳。

普通谁想那么多弯弯道道啊?

越是这样,麦当肯越是小心。

因为一旦把二傻子真的钓鱼变成送菜,那所有黑锅绝是他麦当肯来背。

就在麦当肯那近乎苛刻的要求下,全联盟最好装备的一支部队就这样华丽登场……

前线。

炮火连连!

巨大的烟柱不停从战场上各个角落腾起。

每一发炮弹,必定带起十数个,甚至数十个不死者的躯体和残肢。

亡灵天灾之所以被称为天灾,就是在于其数量。

从南到北,从西到东,放眼过去,就是密密麻麻的不死者,它们有着各种各样可怖的面容。若是普通的新兵,光是看一眼就会失去战斗的勇气。

最大的庆幸是,经历了两次黑暗之门大战,联盟的预备兵役制度相当完善。是个男都受过等同于以前正规步兵所受的训练,更不要说锐军团了。

“12点方向!食尸鬼!”小队长大吼道。

如果说还有什么是比较难缠的,首选天灾军团里行动比较快速的兵种。

憎恶之类比较巨型的不死生物,抗揍归抗揍,调多两门炮,总能打

食尸鬼就比较恶心,这些形怪物多半由死亡骑士从尸体上召唤出来。看着像,实则生理结构已经在黑暗魔法下产生变异。它们的前肢进化为锋利的爪子,一张嘴也变得更像鬃狗,拥有强大的咬合力。最关键是它们变成四肢行走和奔跑,有着百米少于10秒的极速。

食尸鬼高速,灵敏,攻击强,甚至尖锐的爪子可以剜进钢筋水泥墙里,不借助任何工具独立攀爬城墙。

可以说这是扰联盟防线的最佳兵种之一。

只要冲过了大炮覆盖的范围,冲到200米范围内就很难收拾他们。

毕竟弓箭等利器和普通火枪对不死者的效果都不行。

麦当肯迅速淘汰了弩手这一兵种,给联盟列装的中距离远程部队变成了霰弹枪手和重甲火焰兵。

一堆食尸鬼四肢翻飞,扑联盟城墙近距离,立马面对数条火舌的倾泻。

“嚯嚯嚯!”

好几只食尸鬼被烧到,顿时在烈焰中扑腾起来,蹦跶了几下就没了声息。

装在城的重型火焰器,采用压驱动,一个身穿瑟银重甲,很有未来风的火兵端着火枪扛在前面。

铠甲内有着新型防火面料,这没法做到地球那个地步,仅仅是用有才的沙雕玩家弄出的初代阻燃剂,泡在甲面内部的垫布,相对减少传热。内里则奢侈地用一块可以散发少量冰霜元素的魔法水晶碎块进行二度散热。

而后方,则由……一个民夫在进行着类似拉风箱的加压动作,这是个就会做,他负责把油泵到枪那里,经过枪点着的火,把变成火舌。

火焰器不是无敌的,依然有几个食尸鬼机敏地穿过了火舌的封锁,以华丽的左右横跳,顺着已经用大量尸体堆出来的斜坡,扑到墙

太快了!

一个火焰兵还没反应过来,胸就传来重击,一个踉跄后,他才心有余悸地发现自己胸被挠了四个一指节痕。

若保护他的不是瑟银板甲,他现在只怕连心脏都被食尸鬼的长爪子给掏出来。

不等他反击,身边传来一声响,那只差点要了他命的食尸鬼就整个被崩飞了。

保护他的不是盾牌手,而是霰弹枪手。

同样穿着重甲,只不过拿的是之前狮鹫骑士怼兽空军所用的左式霰弹枪。

在如此近距离,一发霰弹轰过去。

径弹壳里面的0.36寸直径的大号鹿弹足以把食尸鬼打得全身碎,血模糊。

几声枪响,总算把这波撑过来了。

“见鬼!幸好斯坦索姆公爵给我们装配了这玩意,否则靠刀剑和弓箭,真不知如此收拾这些怪物。”不知多少有类似的吐槽。

天灾军团就尼玛离谱!

这是每个联盟士兵的共通想法!

“撤了撤了!到下一条防线!”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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