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要和离?要写放妻书?(2/2)

于仙仙已从外面回府,“娘子,我正要叫去找你回来!”

“何事?”淳于仙仙一边倒水一边问。

“今天不是裴府给小儿办百宴的子吗?你跟我一起去吧,我还叫了月公主!”

淳于仙仙刚了喝了一水,听了苏扬的话差点出来,“她也去?那我不去了,你们去吧!”

苏扬很是无奈,只得走过去说:“你看你,醋劲又犯了······”

“谁、谁醋劲犯了?你小子真当我淳于仙仙稀罕你这小孩啊?”

淳于仙仙如同一只被踩的尾的猫急眼了,她怒气冲冲:“我这些年也自己攒了一点钱,当初你父买下我的时候用了五吊钱,今我用五十吊赎回契书,你给我写放妻书,我俩和离!写放妻书吧!”

历朝历代对买卖都有相关的规定,不过大致相差不大。在唐朝,买卖也分为自卖、和卖和官卖,这是受官方支持的;而不受官方支持的、甚至受官方严厉打击的是略卖和掠卖。

自卖就是自己把自己卖掉;和卖就是父母卖掉子、丈夫卖掉妻妾,卖方和买方经过协商价格之后都同意的;官卖就是在战争中掳掠了敌方员和民众,官府然后把俘虏卖给国内勋贵、富户为为仆;又或者某地出现了饥荒,出现的事件,这个时候由官府出面和担保把当地无法生存下去的灾民卖给另外的富庶之地的富户和官宦之家,与其让灾民们活活饿死,还不如卖去富庶之地,至少可以活下去。

略卖就是用过威利诱、欺骗等手段拐卖获利;而掠卖就是通过力手段绑架拐卖获利,这个质更严重。

唐律规定,如果被卖给别做了仆,略卖要被判绞刑;而被卖给别做了部曲,略买要被流放三千里;如果被卖给别做了妻妾,略卖仅仅只被判徒刑三年。

在唐朝,官方支持和受律法保护的买卖也分为“活卖”和“绝卖”,活卖就相当于活期典当,是可以赎回的,因为生活困难把子卖出去或者自己把自己、丈夫把妻子卖出去,到了约定的期限就可以赎回,例如典妻,丈夫把妻子典当出去,等子好过了再凑足钱赎回来。

至于“绝卖”,就等于是死当,是不能赎回的,例如青楼子和大户家的终生仆这一类买卖就是属于绝卖,是不能赎回的,如果要赎回,除非出得起价钱,有时甚至要比正常价格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

当初淳于仙仙的父母把她卖给苏扬的父亲就是活卖,到了约定的期限之后,她父母或者她本可以把她赎回去,但是双方在契约上又协商规定若是到了期限还不赎回,淳于仙仙就必须要嫁给苏扬做妾,这就是她这个童养媳的由来,所以淳于仙仙在名义上已经是苏扬的妾室。

和离之意就是离婚,唐朝的放妻书就相当于后世的离婚协议书,放妻书是书面语、官方称呼,它有一个俗称——休书。

苏扬没有在意淳于仙仙的和离之言,笑嘻嘻道:“娘子,你这几年竟然偷偷攒了这么多钱?怎么做到的?”

“少嬉皮笑脸,写放妻书!”淳于仙仙怒斥,一把打掉苏扬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