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六节 大棒(1)(3/3)

失职。

他虽然犯法,要受惩罚,但官府同样存在‘失职’。

故此可以从轻,而相关官吏却要受到斥责——你什么吃的?国家俸禄养你是养着你好玩的咩?

有些况下,甚至相关官吏可能会受到严厉处分。

翻开文景时代的汉律,你可以轻易看到无数条有关官吏失职的惩罚条文。

从罚铜、罚金,到贬斥甚至流放、处死,应有尽有。

在事实上,黄老政治,绝非用‘清静无为’就可以解释。

准确的说,黄老学派主张的是‘无为,而无所不为’。

法律之外的事,制度之外的事,我什么都不管。

法律以内,制度之中的事,我什么都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