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97章 冰火碳敬(2/3)
钱’级别的常识。
要想免除一户
家的税、赋,那唯一的办法,就是让这家
消失在户籍之上。
既然户籍消失,那就意味着田亩也不再属于这户
。
户籍中查无此
,那就意味着官员非但可以侵吞这家
的田地,还可以将这家
为自己的
隶!
这么简单的道理,百姓不会想不到,也不会有
真的蠢到为了躲十几石粟米的农税,就冒险失去所有土地,甚至失去‘民’的身份。
百姓行贿官员的动机,可谓几近于无;非说有,那也只剩下商
为了摆脱商籍,从而试图以金钱行贿官僚。
但户籍的改变,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能做到——就连食禄二千石,贵为九卿的内史本
,都没有权利将一个
的户籍,从商籍挪到农籍。
要想达成目的,这个商
起码要将拜帖送到当朝丞相面前。
而现实中,这样的事根本不可能发生。
——别说丞相了,就连一郡之守,乃至于一县之令,都不可能撇下名声不要,去见一个‘浑身铜臭’‘低贱粗鄙’的商贾!
也就是说在汉室,百姓行贿官员完全没有必要,也必然不可能发生。
百姓行贿官员的动机都不成立,就意味着汉室的‘行贿’,只可能发生在官员和官员之间。
比如下属为了讨好上司,地方官为了讨好京官,乃至于行政官员讨好监督官员而行贿,就是后世‘行贿’一词经常出没的地方。
这些
况中,也同样有‘汉室不会出现’的范畴之内。
——官员行贿监管部门,在汉室绝无可能发生!
不是因为汉官
均清正廉洁,也不是因为这种手段没被官僚发现,而是汉室,本身就没有官僚监管部门!
名义上监督百官私德的御史大夫,实际上却是‘亚相’的职能,属于帮助皇帝抗衡丞相的‘副丞相’;而御史大夫属衙本身,也并不具备审核、任免官员的权力。
充其量,也就是在官员升迁的时候,御史大夫能拿出候选
的大致状况,核查其政治成分可不可靠,往上数三代有没有出过不法分子。
仅此而已。
汉官私德、品
如何,全靠其自觉,以及‘
民群众的眼睛’。
连监管部门都没有,行贿监管
员就无从说起了。
再加上汉官普遍刚烈,对个
要求相对更高,也很少发生官员借助公权牟取私利的事。
其中的特例,如宁成这样的大贪官,则是被太史公写进了《酷吏列传》,为后世唾骂,遗臭万年。
而剩下的两种状况,就已经见‘行贿’的负面影响降的很低了。
下属孝敬上司,虽然严格意义上依旧属于错误,但从实际状况来考虑,却也不是什么大事。
或者说,换个角度分析,甚至换个词形容这个行为,就很容易让
接受了——下属为了能在工作中,与上司配合的更默契,而建立了一定程度的私
关系。
既然是‘私
甚笃’,那贿赂行为,也就可以解释为‘君子有通财之义’了。
至于地方官员行贿长安官员,也可以理解为‘仰慕京官威严,故略输钱财,聊表敬意’。
当然,这些用来忽悠无知百姓的说辞,自是逃不过皇帝的慧眼如炬。
而汉天子也同样默许这种状况的存在,究其根源,主要是两点。
其一,是官员之间的贿赂行为,没有对国家造成损害。
——贿赂用的钱,不是通过挖国家墙角得来,国家并没有因此遭受损失!
至于行贿导致的钱权
易,也同样不会对国家造成什么影响。
其二,便是官员之间的行贿行为,非但不会让国家遭受损失,反倒有可能让国家得到利益!
或许听上去让
匪夷所思,但实际状况,却恰恰如此。
——官员之间行贿,能有什么图谋?
左右不过是谋求升官罢了。
在后世,这属于‘
坏公平竞争’,但在汉室,这个问题同样不存在——汉室的官场,根本没有竞争可言!
后世考公,那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国家任命官员,那是在很多候选
当中择优选取。
但在汉室,别说择优录取了,能有
来占坑当官,就很不错了!
做成什么大事不说,只要不出大的纰漏,就已经足以在汉室,被称为‘合格的官员’了。
这种
况下,某位高官收受贿赂,把一个一百石的官员,私自提到四百石的位置?
——只要那个行贿者能胜任四百石的工作,甚至只是不出什么岔子,那受贿者非但没有以权谋私,反而还要记一个‘为国选材’的功劳!
汉室基层官员的欠缺,究竟到了什么地步?
——与百姓能用钱赎罪一样,有钱
也同样可以花费钱财,合法的、正大光明的从官府领走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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