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4章 鲜于初雨,这是个好故事!(3/3)

个很美的名字,意味着主角鲜于初雪在年轻时像初雪一样美好清纯,十年后被污染了,不再是当年的初雪。

这次的《鲜于初雨》,则表达了一种对的执迷!跟鲜于初雪一样,这篇小说中的主角申喜真也被生活改变了污染了,但男主角鲜于初雨对她一直都很执迷,无论她变得怎么样了,他对她都一直得执迷。

她去夜店做了陪酒郎,她害他将两个有身份的打成了重伤,她还不敢为他出庭作证,害他做了几年牢,她却做了公子哥韩志龙的,还怀上了公子哥的孩子,她后来又患上了腺癌……

她都这样了,他还是执迷地着她,不惜一切为她付出!

他说:“我这辈子就是个混混,是个流氓,是个混蛋,然而我对这辈子做的那些坏事都不后悔,我他妈唯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上了你。”事实上,他唯一后悔的事,却是他这辈子做得最善良纯真的事!金竟成是故意这么写的,因为这带着一种反讽效果。

如果鲜于初雨只是一个混混流氓混蛋,这样的自然可恨可恶可耻,可偏偏他执迷了一个,为了这个展现出了如今社会中难得的善良和纯真。这样的他,还算是个坏吗?答案在每个读者自己的心里。

而小说最后,申喜真带着考上首尔大学的儿申美雨去祭拜鲜于初雨,申美雨叫了一声“爸爸”,这无疑是金竟成特意设定的一个温暖结局,能让读者少一点惋惜。

金竟成设定这样一个温暖结局,还有一个原因在于,昨天《熔炉》主题曲宣传片发布,在网上引起了很大反响,让很多网友在网上议论“爸爸”和“儿”的话题,金竟成注意到了这件事,所以这次他在《鲜于初雨》的结局里加了“爸爸”和“儿”的节。

申美雨分明是公子哥韩志龙的儿,却被这位很有钱的父亲抛弃,最后喊了为她母亲而死的混混鲜于初雨一声“爸爸”,煽效果无疑是很足的,也能引发读者对“父”这种关系的思考。

显然,这篇《鲜于初雨》很适合改编成电影!金竟成在写作时,脑海中甚至有了电影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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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本书中金竟成的短篇小说故事都是作者原创的,偶尔会在细节上借鉴韩国电影,写这些故事比写正常章节更耗费时间力,也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有些好故事如果写成万字的短篇小说刊发在杂志上,稿酬都能抵得过本书一个月的稿费了,只希望大家看这本书的时候能有点不一样的体验和感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