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各方(六)(3/3)

见他转向潘正先那里,问出了一个其他绝没有想到的问题来。

“原告控诉被告等密谋造反,本部院已经知晓。但是,本部院想问问原告,出告此事,可有文字以为物证?”

“啊?”

此言既出,直听得在场的所有为之一愣。清廷防汉久矣,在汉反清一事上从来都是宁可错杀一千,也绝不放走一个。比如那文字狱,很多都只是捕风捉影而已,无非是朱、红、夷狄、蛮夷之类的文字便要将犯案者以及刊印、出版、发行、售卖的相关员杀个光,轻一些的也要发配宁古塔与披甲。对于被举报反清,言行供是最少不了的,在清廷的诱导下,从来都是地方官当做政绩的美事,往往有个证就已经到位了,什么物证不物证的,谁还在意这个。

然而,洪承畴这一遭却是较起了真儿来。可问题在于这些密谋串联,潘正先本也不过是个外围士,连至关重要的衡山会晤都不知道,更别说是能够拿出什么物证来的,无非就是他指控的这些过从甚密,配上那供词,便可以立案,甚至是结案了,哪有那么麻烦的。

此间,潘正先拿不出物证,洪承畴便转而让陶汝鼐等解释他们过从甚密的事。对此,陶汝鼐等哪里看不出来洪承畴的心思,连忙表示他们只是读书之间流学问的正常往,最多也就是写点儿诗文助兴。说到此处,陶汝鼐更是即兴吟了首写风光景色的诗词,硬说这就是潘正先指控他们密谋的某一次聚会时写的,因为觉得写得不好就没有记录下来云云。

对此,洪承畴表示出了信不疑的态度,一咬定了读书正常流学问的合合理。接下来,在潘正先越加惊恐的目光中,洪承畴直接就下达了判决,更是一举颠覆了所有对此案的想象。

“……潘正先诬告他,斩首弃市;被告一应等当堂释放,革除功名者一并恢复!”

原本按照惯例已经是板上钉钉的案子,洪承畴轻而易举的将其反转了过来,同时毫不犹豫的将告密者处死,这样的雷霆手段,直将在场的所有看得是一个目瞪呆。这,绝不是一个正常的案件审理,但是洪承畴就是这么做了,并且当堂表示会以西南经略的身份向清廷报告此案的审理结果,摆明了就是要为这些密谋反清的湖广士绅们作保。

待到案件审理结束,一众被告等上前向洪承畴道谢之际,洪承畴先是安抚了一番,随后鼓励这些士参加清廷科举,出仕清廷为官,不愿意为官的也可以到他的幕中做事。到了最后,洪承畴表示要设宴款待,为他们洗尘,其拉拢的姿态做得毫无掩饰。

“正好,官军在常德大败西贼,阵斩西贼大将卢明臣。借着接风洗尘,亦可以为朝廷有此大捷而庆祝一番,若是诸君能留下些诗词,那些对诸君的污蔑更可以就此不攻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