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五章 渣男重生洗白文的炮灰(12)(3/3)

,是不是老天就是非要他成功不可。

如果他第一本长篇,还写《大宅门的旧事》,那孟以非就让他知道,一群大佬同时扇他脸,究竟是什么滋味。

沈鸿现在过得子有点辛苦。

其实他租住的阁楼环境还行,居高临下能看到一点街景,和一间屋子隔开七八间,住七八户家比,他拥有自己独立的房间,还很通风敞亮,已经算是相当不错。

无论是沈鸿童年的时候,还是后来他断了腿,迹街时,只有做梦才能有这样安稳的地方可住。

但是现在沈鸿却受不了。

小小阁楼还没瞿家的厕所大呢。

“沈先生,我给你带了碗汤,你趁热喝。”

沈鸿正看着外不远处的瞿家大宅发呆,听见声音忙出来开门。

过来的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子,形容温婉,面上上了些淡妆,手里提着食盒。

沈鸿连忙接过去:“劳烦云姐姐。”

“别客气,沈先生写作费脑子,得吃些荤腥才好。”外面子耳尖隐隐有些发红,知道沈鸿要写作,很识趣地没多呆,放下食盒便走

“哎。”

沈鸿看着碗里孤零零的腿,一边吃,一边叹了气,心里叫苦。

腿煮得白烂,着实难吃。

屋子狭小,连转身都困难,颇难受。

此时他到忘了,就连这房子都是那位云姐替他付的租金。

他也不去想,家给他付租金,还劳心劳力地给他做饭到底是什么心思。

活动了下手腕,他点了灯伏案写作。

现在他写的这本,是商衡的代表作,要在七年后才会出版,是当年最畅销,影响力最大的作品,虽然几年比它更好的作品也不是没有,但是,唯独这本书沈鸿记忆很清晰。

当年他找到了一份零工,就是负责替黄老爷读这部,黄老爷很喜欢,但是眼睛花了,找了些读书替他读,沈鸿拿到的活儿,就是这本书。

他被着反反复复地诵读了好多遍,拿捏语气,抑扬顿挫都有讲究,他读得简直要吐,不说倒背如流,但也很是熟悉。

如今重生,别的只是稍微有点印象,让他抄,他也很难抄出来,这本却不同,字字句句都记住那不可能,可故事脉络,他再清楚不过。

等他写完这本,他就有钱了,还能在文圈子里站稳脚跟。

到时候,他会和小金复合,他不会像别那样三心二意地找别的,他这一回,要做个好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