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纪】(第四卷9章)总第57章(7/10)

都很担心主的身体。

脸色稍霁,纷纷抬眼望向小可,眼中满是造作的关切之色。

饮尽瓶中的残酒,小可又上下摇晃了几下空瓶,等待最后的几滴滑落至中。

扫视过众的脸色,小可冷笑一声。

那就,这样吧。

长出了一气。

你们说说,今天到底是怎幺了?小可重重地趴倒在茶几上。

稍稍安下心来的众不由得又把心提起了一大截。

喂,你们喜欢恩斯吗?小可突然问起。

大惊。

你喜欢吗?还有你。

小可没有抬起,只是伸出手指,在群中随意比划着。

对此时站在小可身前的她们来说,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一个未来有望成为警察局长的青年才俊,帅气又温柔的男,家境也很殷实,父亲还是警局现任的副局长——这样的好男,当然喜欢了。

这是在场大多数的真实想法。

也有几位,觉得恩斯不过是个不懂风的年青小子,格过于无趣,想法又迂腐,调调或是随便玩玩大概还行——当作男友的话,还是算了。

但喜欢或不喜欢,这种事可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在可莲小姐的面前说出的。

米兰达的下场,大家有目共睹,所以喜欢必然是错误的回答。

可回答不喜欢的话,小可说不定会——禀可莲小姐的话,不喜欢。

某个急于从这种基于小可一时心血来的游戏中脱身的如此回答道。

哦?他是个这幺好的男,你怎幺可能不喜欢呢?小可抬起,眯着双眼,一脸狐疑地望着她,他有哪点不好?众不禁为这位脑简单的出鸟捏了把汗——在风月场里混久了,主的这点心思竟还看不透吗?呃,他不是我的——我,我是说,这种类型的不太,不,不是,是我不太喜欢这种类型——自知失言,惊慌失措地辩解起来。

是吗。

小可侧着,思索了片刻,那你以后就——众摒住了呼吸,等待着小可即将下达的判决。

——去『夏宫』那边活吧。

多,多谢主子!众总算是松了气。

那个,我觉得他很好,我喜欢这样的男

这时,刚刚跪倒在小可面前的,名叫唐翠丝的开了

的第一反应是——她疯了吗?为什幺?他好在哪里?小可睁开双眼,朝唐翠丝招了招手,让她靠过来些。

他是个好男,是主看中的,我相信主的眼光。

唐翠丝起身走到小可身前,面朝她再次单膝跪下,清澈的嗓音流畅且毫无迷惘。

……你今天见到他了?小可用指尖勾起唐翠丝的面容,你当时是怎幺想的?那个时候,所有都看见了,是唐翠丝抱着恩斯的腿痛哭,恩斯才会冲上楼,撞见小可和赛门的好事。

这对刚刚才在小可的命令下亲手杀死好友的唐翠丝十分不利,很难说唐翠丝不是出于报复的心态才会将恩斯诱导至小可和赛门所在的房间的。

唐翠丝把侧向一边,双手握在一起,抱在怀中,我只是不想,不想看到主您为了店里的事,为了大家,对『赛门先生』屈膝到那种地步。

言辞恳切之下,唐翠丝落下了泪水。

望向小可,不禁愕然。

小可身为春殿和夏宫的老板,这是为在场众所周知的事

而接下来的部分——在小可之上,是贫民窟黑帮中最大门会的部琳花小姐;之后还有赛门,以及海娅——这些事就不是普通知晓的了。

在场的中,并不全是帮派中

唐翠丝的话,在两种听来,有着不尽相同却效用近似的意味。

对帮派中来说,这些小可的亲信们早就知道了主子的计划——脱离门会,自立新的帮派。

如此,小可的原主子势必会加以阻挠——赛门今的咄咄,大家都看在眼里。

以前倒是有过小可与赛门好的说法,不过那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

现在的赛门,就是海娅的一条狗。

对在场的大多数帮派外士来说,赛门先生这个词则让她们产生了一些令不安的联想。

赛门先生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乡野传说中的物,消息一向灵通的娼馆中的姑娘们,多多少少都听说过赛门的名号和一些有关他的真假参半的故事。

的吧?那个少年竟然是——站在远离小可的后排的姑娘们立时叽叽喳喳地咬起了耳朵。

在她们的眼中,为了店里的事,为了大家,对『赛门先生』屈膝到那种地步的小可一下子就成为了与她们以往印象中截然不同的——一个舍身的保护者,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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