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灰色收入(2/3)
书名,所以最牛
。
正如在史学界,凡是《xx国xx简史》的,那一般都是考据癖的微末之作。如果标题简洁到《汉书》、《明史》,那就至少是代表一朝一代的最权威著作。
如果进一步简化到只有一个《史》字,连朝代都不带,那就妥妥的是史家之绝唱了——中外两界,只有司马迁的《史》和希罗多德的《hstory》可以单字成史。
《法学研究》只有四个字,在法学类核心期刊里已经属于简化到不能再简了。
家是中国-社科院办的,圈子里也只有司法部办的《中国法学》可以与之并论。
其他同为双词书名的《法商研究》、《政法论坛》、《法学评论》,前身都不过时国政、西政、华政、武大之流的学报,档次略低半格。
不过,冯见雄显然不会被这些好消息冲昏
脑,他冷静地给邱雪泼了点冷水:
“谢谢邱老师的赏识,不过我觉得,这样的机会不会多的——法学的研究,更多是因
成事,顺势而为才能出成果。这次的文章之所以能这么快被用,和上面的学界骨
试图推动《物权法》立法进程是有很大关系的。而您这篇文章恰巧投其所好了。
但是,作为一个民法学研究学者,《物权法》立法这样的契机,十年能遇到一次就不错了。恕我直言,等明年形势明朗之后,谁写还不是写?到时候愿意写、也知道怎么写、而且职称、
衔还比您高得多的教授们,都如过江之鲫,咱就没机会了。”
这话虽然有点失礼,他却是有资格说的。毕竟两者之间已经有过成功的合作了,邱雪知道冯见雄的价值和水平、视野。
“你说的也有道理,除了这种非常时期,平时还不是论资排辈。”果然邱雪并不以为忤,反而是如是叹息,“不过,反正我不会亏待你的。对了,一会儿你去一下刘教授那里,上次你帮写的那几个实用新型,国家专利局都已经审下来了,包括后来那几个你自己署名的也是,代理费我已经帮你结了。”
“这么快?谢谢。”冯见雄心中一阵激动,心说自己第一桶金的重要一环,终于齐备了。
他是后世做过专代的
,知道2013年后因为“刷职称库”的问题,国家知产局收紧审批程序后,一个发明没个一年多别想申请下来(还得是申请者要求提前公开,如果不提前公开一般需要三年),哪怕是实用新型,最快也得半年。
没想到,如今05年因为“把专利库当职称库”的“聪明
”还不多,国家知产局竟然如此高效,两个多月就批下来了。
如求学所说,冯见雄当初写了几个实用新型给刘教授、找
兜售职称指标后;他还自己又写了几个,不过不是直接拿来卖的,而是署了他自己的名字。
这些申请,按说每个也是要给刘教授的专代事务所几千块钱代理费的——当时这行有不少是风险代理,用户
材料时先给30%代理费定金,申请成功、国家知产局批下来后客户再付清剩余70%给事务所。这扣下的70%就是指望事务所多上点心,后续知产局回函要求答o的时候利索点儿。
这些代理费,加起来也要一两万。
对于当时的冯见雄来说,也不算是小钱了,至少比他从刘教授那里赚的钱还多。哪怕算上这几个月、他小打小闹给校外一些商家在博文里落款软推广收广告费,也是付不清的。
冯见雄本来的打算,是实用新型批下来之后,再结清尾款给刘教授。没想到邱雪竟然说已经帮他结清了,可见邱雪也是想还他一个
。
冯见雄估摸着,这几篇论文的稿费都还没这么多呢,但是邱雪发《法学研究》,学校是会给一笔比稿费还高好几倍的奖金的,那应该就比代理费多了。而且邱雪毕竟是刘教授带出来的研究生,说不定还有外
不知道的铁杆关系,可以再打打折。
这么一想,冯见雄也就坦然受之了。
这个“邱副教授”,值得长期结
。
……
离开邱雪办公室,冯见雄抽时间去刘教授那儿晃悠了一圈,跟刘教授套套近乎,也拿到了他期待的那几项实用新型的传真件。
之所以只是传真件,而暂时没有原件,也是衙门太忙导致的行规了,谁都不觉得怪。
在知产界,地球
都知道,无论是专利权还是商标权,国家批了之后一年半载才给实体证书,那都是再正常不过的办事效率了。
历史上2016年的时候,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甚至发生过超级搞笑的事
:因为总局“采购商标打印纸”的供应商重新招标出了问题,导致“没有纸”可以发商标证。全国所有商家,足足9个月没有拿到一张商标证。(史实)
凭良心说,知产局的效率至少比商标局高一些,值得鼓励。
刘教授应该是知道了《法学研究》的事
,对冯见雄态度更加和颜悦色了,让他有疑问时随时可以来“请教”——
家毕竟已经是教授了,这点架子还是要保持的。只有邱雪这种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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