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问策-下(2/2)

尤其是局里至少有两三个比她节恶劣得多的。”\r

冯见雄一摊手:“周叔,你也是法官,懂行的,咱说话直接点儿——证据不充分,肯定是不能用的。你给个准信儿,如果让搜集,你们能搞定么?”\r

周父一咬牙:“不能确保直接案,但是提供线索、加上警方经侦那边的推进,还是没问题的——《刑法》上可没要求检举提供了全部案证据,才叫‘重大立功表现’的,只要是提供了重要线索,最终帮助案了,都算。”\r

周父这番话,足以显出他还是具备一个老法官的基本法律素养的。\r

“那我们讨论下一步好了,”冯见雄点点,“直接亲自举报,得罪肯定是免不了的,而且说不定会惹祸,就算概率不大,咱也不能冒险。\r

但是……如果有办法让某些证据自己跑出来,或者‘即将有被公众大面积所知的风险’。而慕容姨又是‘机缘巧合’恰好是在这个适逢其会的风上得知了。然后,本着‘废物利用’的心态,拿来给自己顺便立个功——那么,其他被牵连到的,应该也不至于怀恨到她上吧?”\r

周父和周天音听得云里雾里的。\r

“你到底在说啥?世上哪来那么多巧的事儿?别也不会信吧?你可别来。”周父老成持重地说。\r

“举个例子——这样吧,如果你机缘巧合知道某个博客大v,或者vlog网站的up主大v,为了博取眼球、增加自己的关注度,而准备披露某些官员的劣迹视频/图片证据。那么,你在不可能阻止对方披露的时候,‘废物利用’一下这些必然会被披露的消息,事后被害也就不会恨到你上了吧?”\r

周父和周天音听得面面相觑。原理他们大致上是懂了,毕竟眼下那些把“某官员嘿嘿视频”po到网上去的例子还是听说过的。\r

冯见雄要的,应该是原理相同,换汤不换药。\r

可是那种“让相信你巧合得知、但无法阻止”的事儿,该怎么作呢?简直无法想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