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别把公证不当钱途(2/2)

公证员能有个的权力去潜规则别,又不是法官或者检察官,对吧。

刚刚送走一批臭着脸来办长辈遗嘱公证的兄弟姐妹,于晓萱和钱煜都有些力不济——在公证处,最怕的就是遇到那种家长里短的公证,因为当事都是法盲,什么都不懂。哪些能写进公证书里哪些不能写,都很难解释清楚,以至于当事经常会有无理取闹的要求。

比如,最常见的就是分家产的遗嘱公证,兄弟姐妹中某个被父母偏的,拿到了房子。而其他姐妹不甘心,往往会以孝道要求,劝说父母加上“祖宅不许卖,只许给弟弟住。如果他将来要卖,那就遗嘱作废、改由所有兄弟姐妹均分卖房款”之类的条款。

但这种条款无疑是不合法的,因为法律上根本就不存在这种物权转移之后,却附加种种法务所据条款的公证。

房子要给就给,不给就不给,哪有死后不许物权取得卖的道理。

刚才,于晓萱和钱煜就是废了老大一波舌,才搞定那帮锱铢必较的争产家伙,眼看着这个下午的业务量又要完不成了——在公证处,每个公证员每天接待多少、收多少钱,那也是有绩效考核的。

遇到房产公证这种,虽然费点事儿,好歹还可以按照房子面积收几十块钱一平米的公证费,就怕遇到遗产没多少,偏偏还事儿多的。

“287号,请到6号办理。”喝了茶,摁了受理按钮后,一个新客户被引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