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我自岿然不动(2/2)

、执照互补的合作者……然后就差不多了。”

一开始,听到有别的方案时,拉蒙德的心着实放松了一下。可惜听着杜丘明越说越多、还偏偏越说越严密,他的心又沉了下去。

“按照这么做,得多少时间成本和其他成本?而且,你能保证这么做了之后,一切就搞定了么?”拉蒙德的声音微微有些踌躇式的颤抖。

他似乎需要杜丘明用保票来鼓励他了。

然而,杜丘明给了他残忍一击:

“不好说,如果那个冯见雄够笨的话,这样就行了。如果他有我这么聪明,知道一切,会换位思考。那么,他可以在苹果贸易(沪江)得到这些权利的过程中,让马和纱停止侵权、删除一切显示侵权的微博,偃旗息鼓。

等我帮你提起诉讼的时候,他就可以以‘可能的侵权行为即使发生时,也不是在苹果贸易(沪江)拥有权利的期间发生的’,然后以‘起诉主体不适格’为由,申请驳回起诉。所以,你还是得赌,赌我想到的东西,冯见雄想不到。”

这显然是一个很危险的赌约。

拉蒙德思之再三,放弃了。

或者说,他决定还是把华夏这边的况,上达天听,由上面定夺吧。

“我再请示一下美国那边。”拉蒙德说话时,声音一度枯涩,似乎声带都黏住了。

杜丘明露出一副同的表,内心却是暗暗得计:哼,哥从来不需要告诉客户“这事儿做不了”,永远都是客户发现备选解决方案成本更高,然后主动选择我一开始给出的路的。

这,就不能怪哥了。

……

没有知道大洋彼岸后面几天发生了什么,也没有知道这种说起来不大、但谁也不愿意承担决策责任的扯皮,最后为什么会在某一天被君乔布斯亲自瞥到一耳朵。

反正,一番博弈之后,从大洋彼岸传来的决定是:授权没问题,就让苹果总公司作为起诉主体好了。

速战速决就好!

杜丘明拿到全部所需的委托资料时,差点儿兴奋得跳起来。

在四九城的知识产权法律界混了二三十年,终于接到了一桩苹果公司这样级别的全球前10强公司的委托!

生的最高光时刻,终于来了!

虽然官司的内容,只是一桩稳赢的、控诉对方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侵权的小官司。

多年以后,当他悔恨地想起这一刻时,才发现,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其实成了帮冯见雄的超强oe输出魔法引怪的角色。

那画面感,俨然就是那残阳凄切的血色修道院中庭里,一个战士浑身瘢痕伤、拖着几十个食尸鬼/怨灵蹒跚前行(还有骑在旁边)。

然后,丛里突然钻出一个奥术天赋点满的法师,一堆瞬发奥术洗地清场。

只可惜,这个引怪的战士,和清场的法师,并不是一个队的(嗯,虽然这种况在wow里不可能出现)。战士的本意,也仅仅是希望法师被食尸鬼们撕成碎片。

废话少说。

短短一周之后,做好了初步的准备工作,杜丘明带着自己的团队,亲自奔赴金陵,递了一份起诉状。

金陵市中院民事庭的相关立案工作员,一看委托书上那昂然的苹果抬,几乎是立刻高度重视,拿出了给洋大办事的效率,一切加急。

不过,不管杜丘明多么郑重,法院如何上心。马和纱或者说背后的冯见雄,似乎并没有太重视这事儿。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13条之规定。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并决定立案后,应当在5天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收到之起,15内应该给出答辩状。

当然,法律也没规定被告答辩状的后果。只是说,被告不提答辩状应诉,不影响法院的审理。

也就是说,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告不上心、不搭理,什么都不,法院也得等满15天,然后才能安排首次开庭、通知双方。

因为是给洋大办事,本来法定给法院的5天,法院方面只用了1天——据说连顺丰快递都没敢用,怕耽误。而是让两个工作员,亲自开车去仙林大学城,找到金陵师大的校区,然后打听了马和纱的动向、亲自等她下课,在教室门,把起诉状的副本到妹子手上,让她签押。

他们还建议马和纱尽快答辩。

这服务态度,实在是太好了。

可惜,马和纱并没有提答辩状的意思。

她随手看了一眼,就丢着。

让对方等15天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