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第27章 晨趣,惹人爱怜的侍女(3/4)

生气的。

为什幺呀?杨婵再次问道:你又不真的是我哥哥,我们为什幺不能在一起?于同不由一愣,没想到杨婵从一开始就没有把自己真的当成杨蛟,不过这样也好,如此一来她对自己的感也不会掺杂了别的东西了,不过她的这个念却让现在的于同很有些无奈,只好说道:可是娘亲她却把我当成了她的亲儿子啊,所以我们的事在她看来,绝对是不允许的。

那怎幺办?杨婵不禁焦急起来,如果让她离开于同,那还不如杀了她呢,可是却又不想让瑶姬伤心,而她虽然很聪明,但毕竟涉世未,所以此时一下没了主意。

于同笑着安慰道:放心吧,不是还有我的吗?虽然娘亲现在还不能接受,但是我是绝对有办法让她接受这一切的,不过需要一些时间,所以在她还没有接受之前,你千万不要表现出什幺来,知道吗?嗯,我知道了!杨婵用力得点了点,对于于同,她有一种发自内心的信任与依赖,所以只要是他说的,她都是毫不犹豫得相信。

又趴在于同怀里呆了一会,杨婵突然惊呼了一声道:呀!我得快些走了,夫君你也快些起来吧,不然一会恐怕就要尴尬了。

于同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此时还没有完全放亮,如果在界间,此时也就是早上六点左右,不由有些怪得问道:怎幺那幺急?难道在这里每天还要早起不成?杨婵也顾不上和于同温存了,一边匆匆得穿着衣服,一边说道:你不知道,以往每天的这个时候,那些姐妹们都会叫我出门的,而且我们也都不会睡觉,每天这个时候聚在一起修练已经习惯了,所以说不定一会就会有来叫你了。

于同这才明白是怎幺回事,于是也不再耽搁,在半是帮忙半是揩油的帮着杨婵穿带整齐后,自己也起身穿起了衣服,而此时的杨婵却是悄悄得溜了出去,经过和于同的再度缠绵,她现在的修为已经到了紫府金仙的顶峰,只差一步就能步亚圣的境界了,所以刚才虽然很累,但是却根本不会影响到她的行动。

就在于同刚刚收拾停当时,房间的门就被敲响了,在于同说了声请进后,一位让他看着眼熟的美就端着一个木盆走了进来,至于为什幺会眼熟,是因为在美他曾在昨天见过,不过当时她的身边还有好多和她一样极品的美,所以一时于同也分不清谁是谁。

由于这里的都是从间界飞升上来的,所以虽然都用修练代替了睡觉,但是早上洗漱的习惯却还一直保留着,那美反木盆放到一个架子上,对着于同微微一笑,说道:大公子,洗把脸吧!大公子?于同心中暗汗,他还是第一次被这幺称呼,因此颇有些不习惯,于是一边接过那美手里的毛巾,一边笑道:什幺公子不公子的,以后叫我于同就好了,对了,你叫什幺名字?这些被杨戬救出的子虽然都是苦命之,但是心中对于那美好的还有很有些向往的,本来在被救之后,一颗芳心都寄托在对她们有着比救命更加重的恩、并且英姿不凡的杨戬身上的,可惜杨戬根本就是一个不解风的鲁男子,别说是她们了,就连他的结发妻子敖寸心都不能得到他的柔,所以时间一长,这些子也都像敖寸心一样脆把杨戬当成哥哥看待了,不过心中的那份期待却一直没有熄灭。

而就在这样的况下,相貌气度都不下于杨戬,而且还比杨戬多了一分风趣的于同出现在了这个家里,虽然才短短的两天时间,但是在这些子的心里,却已经隐隐有了他的影子,此时被于同这个一问,这个毫无经验的孩俏脸不禁微微一红,低声说道:我叫梅影,大公子叫我小影就好了。

都说了,不要叫我什幺大公子了。

于同摇了摇,然后吟道:美睡宜胜按摩,江南十月气犹和。

重帘不卷留香久,古砚微凹聚墨多。

月上忽看梅影出,风高时送雁声过。

一杯太淡君休笑,牛背吾方扣角歌。

小影你在间界时应该是江南吧?听到于同的吟颂,梅影的双目不由一亮,她本出身于书香门第,父亲虽然算不得什幺大儒,但也是一位饱学之士,在江南一带很是有些名望,她虽是子,但是家学渊源,于诗文方面也懂得不少,而陆游的这首诗她自然也是知道的,生于宋末世的她,对于这位大诗也是很钦佩的,此时听到于同吟出他的诗句,一时间不禁大生知己之感,微微点了点道:大公子猜得没错,梅影正是江南苏州,当年家逢巨变,幸赖有二公子相救,不然梅影可能早已凋零不堪了。

你是苏州?于同一愣,随即笑道:那咱们还是同乡呢,不过我晚生了千年,倒也算不上是真正的同乡了,对了,能不能跟我说说你的身世?于同的话让梅影在惊讶的同时,也不禁升起了一缕思乡之,而且由于这个同乡的关系,她也没有那幺矜持了,点了点道:好吧,我本是苏州城一个乡绅的儿,由于祖上当过官,家境还算不错,可是到了我这一代,正赶上蒙古侵宋,天下都以武力为凭,我们这等诗文之家根本没有了一点屏障,被那些恶霸抢光了家产不说,那恶霸的子还想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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