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硝石(2/3)

“且如此重地,大王当命守之,以防硝石被他所夺。”

“命守之……,当命何守之?”熊荆很自然的问起。很快大家目光全盯在少集尹集均身上。集均尚未从载名史书的激动中回过来,闻言也没看自己的父亲,张就道:“敬告大王,臣愿前往彼地守之。”

“你愿……”远离楚国四、五万里去看守一片沙漠,这大概只有毕生不辱君命的臣子才能做到。注视着集均仍有些激动的脸,熊荆欲言又止。

“臣愿也。”集均拜道。“硝石乃火药之主药,无硝石则无火药。沙海硝石之多,犹如敖仓之粟。若不守之,恐为他得之,臣愿世世为大王看守硝石之地。”

海卒中有楚有越,大家中的他说的正是越。越也有海舟,说不定哪天越就找到了那片沙漠,得到了硝石,配出了火药。百越百越,此前越最大的问题是内部不团结,然而敖制是一种团结各部落的有效机制,如今越越来越团结,纵使有什么纠纷也会照着楚解决纠纷的方式解决——

先是打官司,打官司的本质是找一个大家都信服的(比如乡老)评评理。公检法只有在吏治国家才是政府的专利,在封建国家,法院可以由私开办。私法院判案如果能让原告被告心服服,就会有越来越多的找上门来打官司,简而言之,判案是一门长期可做的生意。

打官司是越学习楚解决内部纠纷的一种方式,如果判决结果双方或一方不认可,那原告和被告可以站出来(也可以请代理,但越很少这样做,这将被族鄙视),在公证、双方亲眷、族的围观下正大光明的打一架。打输了,那就是你在撒谎,所以雷公不庇佑你;打赢了,那是雷公庇佑你,所以一定是对方理亏。

至于越矛盾的总根源:成礼中的猎,也依照周礼的战争原则,要各部落猎时必须合乎礼仪。只要是合乎礼仪的猎,那么这种行为无罪,死者家眷可以用个的名义报仇,但不能像以前那样整个部落发动一场战争进行报复;反之,所有部落共讨。

的变化楚看在心里,因而暗自提防。熊荆对此并不反对,他对越也有提防,前往东洲的海舟就没有越。看着大拜的集均,他道:“如此,寡封你为东沙君,封邑为落锚之港,工匠、工皆是封邑之民,以辖守流沙之地,及靠海一侧的所有土地。每年进供…五十吨纯硝,余者皆由王廷出钱相购……”

沙漠长约一千多公里,宽约一百多公里,海岸线长度也有一千多里。这么大一块地封给一个名不见经传也没有军功的少集尹,在场诸吓了一跳。

“大王不可!”集均的父亲集诲连忙劝阻。“竖子无功,此方五千里之地,岂能封之?!大王万万不可、万万不可!”

“君无戏言。有功者若想封于东洲,寡也可封之。”工尹刀也想相劝,然而熊荆已决心将这片沙漠封给集均一。“红牟,你得东洲之谷尚未封赏,愿封于东洲否?”

“臣、臣谢大王。”东洲广大,方五千里之地而且还是片沙漠,并没有让红牟羡慕。

“你呢…”熊荆又看向巫觋横。

“臣谢大王。”巫觋横也没有什么动容,与陆地相比,他反倒更喜欢大海。

“红牟受命前往东洲寻得东洲之谷,此利于民;又受命寻得东洲硝石,此利于军,功莫大焉。封红牟于当年登岸之地,为朱雀侯,封地方五百里;觋横一同受命前往东洲,封于螳螂湾,为螳螂君,地方五十里……”

红牟的登岸之地大约就在后世的温哥华,封五百里是因为红牟还要再往下封,一直封到水手长和水手;螳螂港是旧金山,旧金山港区从地图上看,很像一只背海面陆站立的螳螂,故而楚国海图上将其标识为螳螂港。

封地土地肥沃不肥沃另说,这两地都是东洲西海岸的要地。尤其是朱雀港,顺着信风从楚国前往东洲,朱雀港是必经之地。螳螂港位置差一下,可旧金山光从名字上看就是有黄金的,熊荆特别将此地封给巫觋横,是怕红牟后黄金太多虔诚不够,会学坏。

君无戏言,熊荆身后的史官奋笔疾书。熊荆现在说的这些话后是要刻在金鼎上的,太庙行分封之礼时会随同其他赏赐一并赐给受封之

等史官全部写完,熊荆才道:“硝石之事急也不急,暂且两百吨足矣,前一百吨最急。”

去年冬天陆地上还剩一百八十四吨火药,到现在用去大约四十吨,尚余一百四十吨;炮舰上的火药减去红牼舰队带去地中海的,再减去留守红海威慑波斯埃及的,能送回来的估计只有一百吨。

这两百四十吨火药所含硫磺只能配一百八十吨硝石。数量是少,但如果硝石纯度真能提高到近代标准,一吨火药能当四吨火药用,等于是突然多了七百多吨火药。仅需两百吨硝石便分封集均于硝石港有些急,可长远看,确实该早些派去守着那片沙漠。

分封要有封邑,按例告庙,赏赐宝器、仆、财物之后,如何筑邑是受封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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