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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是二哈,他完全不介意拆家小王子把沙发咬得弹簧蹦出烂不堪,他就羡慕二哈漂亮的美瞳,也喜欢二哈的行事作风,毕竟有他本的几分韵。

可是赵之恒不同意,咬了家具要重新买,弄坏了东西要找修,养宠物就是花钱找罪受,何必呢。

那时候于淮瑾年纪还很小,要养就非得养,赵之恒越是不让越要,最后他们两个大吵一架。

赵之恒和他冷战了整整一个礼拜。

于是于淮瑾含泪买了一只和二哈极为相似,但相对来说乖巧一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