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中华民国(一)(2/2)

继续问下去,回问书记官:“被害家属怎么还没到?”

被害没有子,兄弟姊妹也都死绝,妻子早亡,几个侍妾都是八大胡同出来的。她们各自回去重旧业,甚至参加了主张袁世凯称帝的“请愿团”。

不过,历来满蒙通婚,被害有个表亲,竟是蒙古鄂尔多斯多罗郡王。郡王爷从外派了一名王子到京,一是接管遗产,二是到法庭旁听审判。

法庭外一片骆驼声,众齐齐侧目。年方十六岁的小郡王,从正门踏法庭。他穿着蒙古长袍,外罩黑熊皮袄,水貂帽子,胸前挂着前清皇室御赐的珠串。

京西骆驼村,常有来自察哈尔、热河的骆驼队,秦北洋也清楚蒙古的特征。这小郡王是标准的北南相,唇红肤白,面目清秀,生着一双杏仁眼,竟如汉的标致小生。

虽年少,走路姿态却颇英武,仿佛还在马上弯弓箭,法庭被他带出一团尘土,夹杂着北地寒风。他面朝法官鞠躬行礼,坐在被害家属位子上,自带王者风范。

法官传唤证到场,便是办理此案的探长——北京警察厅的叶克难。

听到这名字,秦北洋立时打起。时隔六年,探长已满三十岁,还是本警视厅范儿的打扮,只是留起了一抹小胡子。

叶克难摘下警官制帽,在证席上叙述案的详细经过——被害意图强阿幽,没晓得这姑娘生刚烈,拿起剪子自卫,戳中被害颈动脉,致其死亡。

没有唇枪舌剑,叶克难出示警方调查的证据,说明被害一贯形迹恶劣。换成下世纪的话来说,就是囚禁幼,残害死了许多孩子,只因官官相护,不了了之。旁听席下又是一片哗然。

法官询问被害家属意见,小郡王摆摆手,北京话说得字正腔圆:“法官大,您别问我啊!该怎么判,就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