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两件冤案(2/2)

“是哪两件冤案让段司首如此自责?”

“这都是朝中提都不能提的旧案,关系着圣的脸面,也是言卫道那臣的把柄。

元成二十八年,雍州军千里奔袭血战北魏军于京郊。

言卫道不知用何手段将时任丞相沈知与雍州都督刘胜往来书信全部予圣

朝中宰辅勾连驻边大将,而且在如此时机之下被发现,圣对这二起了担忧之心,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最后言卫道设计将这二下狱,随后以谋逆之罪将这二满门诛杀,雍州军在保卫京都血战之中存活的将士也被坑杀。

当时便是由明法司主审此案,犬子那年才八岁,臣没有坚持良知,依着圣意判了此案,下了文书。

臣写完文书回到家中,犬子额突然发烫,大夫也药石无救,最后烧坏了脑袋。”

段明停了下来,用随身带着的丝巾擦拭了脸上忍不住流下的眼泪,喝了热茶,然后看着李淑婉道:

“后面发生的这件大案,公主是知道一些的。”

“什么大案?”李淑婉不知段明所指。

“元成四十年,一枝梅叛逆案由承旨司查办,一枝梅的被杀殆尽。

当时监察司少卿沈念也被冤死在承旨司。

李慕白怒发冲冠,上殿直陈时弊,大骂圣,君不明便臣当道。

随后李慕白及其父母以大不敬之罪我明法司查办。

臣念犬子已成痴傻,为照顾犬子,臣便心生退却。

一纸文书治了李慕白的附逆罪!

就在臣写完文书那时,突然雷电大作,倾盆大雨直下。

待臣回到家中,犬子及家中仆已被雷劈死在树下。

都是天意!

臣写得那昧良心的文书,不仅害了别,还害了臣那无辜的痴傻儿!

天意如若报应在臣身上,臣又何尝不愿接着,可是偏偏让臣活到这把年纪。

就在几个月前,连州太守寄来关于释放充军犯的文书让臣审核。

当看到李慕白三个字时,臣明白了上天让臣仍苟活世间的意义。”

当年李慕白被父皇李景定下附逆罪,李淑婉以死相,这是朝野都知道的事。

只是李淑婉觉得段明所说另有他意。

“段司首是说当年李慕白被定附逆罪是被冤枉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