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一箭三雕】(2/2)

管教所放了,那也没有什么理由继续把他抓回来啊?

“抓,必须抓。”

“反正他父母也不管他,如果不抓,他就是个定时炸弹!”

白起决定了。

他要和这个事刚到底。

……

管教所。

同一天的时间,王宝若第二次来到了这里。

同时他的父母听到了消息,再次匆忙的赶来,想要带走孩子。

但是这一次,

管教所的员接收到了白起的指示。

态度也变得有所强硬了:“我们这边有证据可以完全表明,如果你们的孩子被带到家里,那么对于整个社会来说,都是相当危险的。”

“所以综合考虑,我们决定先让他在这里待上一段时间,如果你们不服,那我也没有什么办法,毕竟你们都说过了,孩子杀,你们不会管的,更不会教育的。”

“所以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放呢?”

听到这样的解释,王母依旧不想放弃,大骂道:“你这狗娘养的,你要是不放,我就举报你!剥夺我的抚养权利!”

“随便你吧,再见。”

管理员关上了大门,将王母和王父杜绝在外。

……

此时。

白起又有了新的疑点。

虽然没有什么直接的证据,但是从一个八岁男孩的身份上来考虑,白起觉得王宝若行凶,很有可能并不是出于报复行为。

或许也有可能是受指使。

想要行凶,却又担心被抓,那怎么办呢?

只能借刀杀

那什么,才是合适的选呢?

从大概率的行凶者和受害者的统计来讲,凶手一般都是受害者身边认识的:亲,恋,亲戚,邻居,同事,朋友,同学,网友。

其次是有着一面之缘不算太认识的:商家,买家,司机,快递员,外卖员等等。

所以死了,只需要调查这些就行了。

凶手很快就可以捉拿归案。

但聪明的凶手,如何防止自己被抓呢?

那就是找一个和自己毫不相关的未满14岁的孩子替自己作案。

这样不但行了凶,了却了心事,还有不在场证明,而且孩子也不会被判刑,这完全是一箭三雕。

正因为如此,

白起才觉得王宝若的行凶,或许就是受指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