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成立特别行政区(2/2)

,主管民事调解和各种信访事件,比县政府高半级,没有行政权利,但有监督权和观政权,就是对各项政务有观察的权利。

当然民代.表大会制度,现在只是朱舜的一个构想,还有许多细节没理清楚,再加上现在民智未开,不适合施行,但是这不妨碍他提出这个建议,至于民代表的选举,他参照后世的选举制度,一并讲出,让大家有个心理准备。

在这里,朱舜加强了村长的权利,但是这个村长必须是上级下派,不在村民内选举,同时乡镇级机构,不在设立群众代.表大会,直接是县级的,各村上级下派的管理员有村长、民兵队长、警察,另外设立一名副村长,这个是由全体村民选举,主要是辅助工作,但是在这里他也算在行政体制内,工作出色的话,也会升迁。

等朱舜不详细的事说完,就让大家讨论,然后才开始事安排及调整,凌晨时分,会议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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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