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以诗夺名(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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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叫劝学,作者还不知道是谁,由于糊名制改卷,吴其礼只知道这首好诗出于一名**岁的小童手中。
此小童若坚持作诗,
后肯定成为诗作大家。
劝学?
张载想笑,老掉牙的题目了,这么多年以“劝学”为题的诗作那可谓是**大海,数不胜数。
可也没见过一首好的。
“三更灯火五更
,正是男儿读书时。”
第一句诗出。
张载笑了,也没什么
彩的嘛。
吴其礼看张载这样表
,心里发笑:先生,我当初也是您这样的表
,波澜不惊,只是下一句您可能要失态了。
吴其礼酝酿气势,袖袍一展,颇有读书
的傲气,他大声振奋道:“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大会读书迟。”
“三更灯火五更
,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为了连贯,吴其礼又从
到尾念了一遍,极有气势。
张载没有失态,坐的端正,只是这眉
意外一挑,嘴角微微上扬。
“你赢了,送你!”
张载把怀中的老白茶送了出去,同时起身摸到书房处,取来上好的纸墨笔砚。
拦袖泼墨书写。
“三更灯火五更
,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一气呵成。
学问做的张载这个地步,一首诗的好坏,言语是形容不出来的。
最佳的评价就是亲自题字,盖上自己鉴赏的宝印。
此次进京
急,宝印没带,张载翻出印泥,用食指捻了捻,然后在此诗的结尾处盖上手印。
抱着茶壶,嘬着壶嘴,毫无形象的胖子吴其礼走到近前,嘴里呢喃不清:“此诗,流传千古,万世不朽!”
说着,也按上自己的手印。
两个老家伙对着一首诗,两个手指印,赞叹不已。
ps:以诗夺名虽然我写的把自己尴尬地脚趾抠出三室一厅,但是为了后续
节需要(水字数),不得不写,奥利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