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签订合同(2/2)

“就是,定下了肯定不能卖给其他了!”

“.”

签合同的地点就在夏寻家里,李毅一次和村里17户果农签订了苹果收购协议,合计有苹果50万斤以及10万斤梨子。

按照合同价,苹果每斤4分钱,梨子5分钱,都要比市场批发价高一分钱左右。

而且这个价格是李毅主动提上去的,他虽然现在没钱,但是他却知道过几天这些水果的价格就会大幅度的提升,到月底的时候则是会翻好几倍。

赚钱是肯定的,因此他不想坑这些老百姓,适当提高一下果品的价格也是可以的。

做事儿是一时的,但做却是一辈子的,不能因为一些事而昧了良心!

此外,按照合同约定,他一次支付给这些果农1500元的定金,剩下的等运货的时候一起支付。

做完这些,李毅让大楚和伟子留下照应果园的事,而他则是带着魏三炮以及500斤苹果返回了江城。

毕竟将果子定好只是万里长征走出了第一步,接下来还要想办法将这些果子卖出去,且还要卖出高价,这个才是最难得。

另外,烟东市的雨即将拉开帷幕,届时雨外加冰雹会将所有来不及采摘的苹果打的稀烂,所以在此之前必须将这些苹果全部采摘下来。

但是果子摘下来之后并不能长时间存放,所以需要将其放在特定的环境中。

好在这事儿李毅之前就已经想到了,联厂自己就有冷库,且由于厂子产能不足,多个冷库已经闲置了下来。

李毅打算将这些果子运回江城之后,先将其放在联厂的冷库里,而后经过二次包装之后再销售。

这固然会增加一些成本,但是却可以卖到更高的价格。

不过这些都需要他亲自安排才行,一般还真不了这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