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龙族,我全都要(1)(5/7)

子了!。」

不愧是小天,这么快就调整好了心

「这是什么怪的名字啊,不如叫大圣。」

「我呸,就你个衰仔还好意思叫大圣,天蓬元帅还差不多,哈哈哈哈」

路明非想起了他第一次真正认识苏晓樯的时候,那个骄傲的小天也会低下自己偷偷躲起来舔舐伤

在仕兰中学,学生高中三年每年都被允许加一个社团,用来培养自己的兴趣好,每年社团都会重新洗牌,每个学生新学期开学都可以重新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自己的社团,社团的团长除外,社团的团长是一种竞争机制,支持数最多的当选,社长每年都会有额外的学分加分。

在仕兰中学,学分高的甚至可以保送到哈佛剑桥斯坦福一类的大学,所以刚开学时大部分学生的目光都会集中在加社团以及社长竞选上,陈雯雯在高一的时候已经当上了文学社社长。

而路明非的大转变让班里的对他的感官和态度也变了,他不舔陈雯雯了,甚至连搭话都没有过,在班上时也只会对苏晓樯和颜悦色,其余的时间都是在面无表的学习,或者一个沉思着什么,有找他时搭话才会礼貌的回复两句,放学后和楚子航一起去少年宫练剑,每如此像是执行程序的机器一般。

好事的同学看到之后都说路明非是被楚子航传染了,以后要步楚子航的后尘,为什么帅哥都是这么高冷禁欲。

不少开始邀请路明非参加自己的社团,高一的衰仔在班上时可是一个都没有邀请过他。

陈雯雯是文学社的社长,在她任职的文学社有数不清的男生削尖脑袋想要挤,但身为社长的她从始至终只向两个主动发出邀请,一个是赵孟华、另一个就是路明非。

然而被并称为「楚子航接班

的两不同的是,前者欣然答应,后者果断拒绝。

得知此事的赵孟华顿时有种花高价买到了死对都瞧不上眼的衣服、自己还毫不知奉若珍宝傻乐呵的屈辱感。

最无奈的是路明非拒绝陈雯雯时给出的理由让她愣在当场,毫无反驳之力。

「不好意思啊,其实我更喜欢的是那种文学更强一点的书,类似于《肖申克的救赎》或是《百年孤独》这些;而你们文学社似乎更钟》这种伤春悲秋的言读物。」

「我没有在贬低说哪一方不好,只是多愁善感的有你们就够了,总要有扛起文学与教育业发展的大旗,不然社会怎么进步国家怎么繁荣呢你说对吧?。」

然后路明非捧着一本厚厚的《基督山伯爵》独自离开,留下错愕的陈雯雯和一众文学社成员思考一时间分不清他是在一本正经还是在胡说八道。

文学社的男成员还在暗地里腹诽路明非这家伙真的是个正常男吗?。

真的有文学社是为了探讨哲学知识、提高文学素养而不是为了能够近水楼台欣赏陈雯雯吗?。

哪怕是个瞎子听到陈雯雯那唯美清纯楚楚动的声线后也不该拒绝的吧?。

更何况还是高一就暗恋陈雯雯围着她转了一整年,基本上都尽皆知的路明非了。

可那个叫路明非的家伙不仅拒绝,还拒绝得毫不留、堪称惨无道!。

自此班上就广为流传着一句话,「这个男孩没有心!。」

这是陈雯雯第一次品尝被拒绝的滋味,心想原来这就是青春独有的涩味啊,但每每再次瞥见那个男孩时心还是忍不住涌上一回甘。

大抵有些生来就是不知足的,有时候唾手可得的东西反而不要,而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往往就会愈发在意,如果感这玩意可以控制的话,那舔狗早灭绝成濒危物种了!。

从这次开始,那个从前对自己趋之若鹜,现在却好似不懂世故为何物的男生就在陈雯雯心底埋下了一颗种子,因为她知道,这个从前围绕着她转的衰仔转变并不是为了欲擒故纵玩的把戏,而是真的在变得闪闪发光。

之后每一次偶然的遇见都像是为它浇灌了一份甘泉,直到那益粗壮的根须扎在心里牢不可摧,种子也挤了名为「羞涩」

的泥土土而出。

陈雯雯这才意识到她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路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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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大纲预览:零,设定是白虎无毛一线天美,被路明非抓着腰双脚离地后,被当成手握飞机杯,挂在jb上,双手双脚无力的垂下,体顺着白丝脚尖一直滴在地上留下一大滩水迹,她是和路明非最玩的开的,不管什么要求都会满足。

酒德亚纪(酒德麻衣妹妹):因为路明非提前认识了楚子航,和他突然一改之前的衰仔形象,他更加的被卡塞尔重视,(江南写了个龙族异闻录,和龙族是一个世界观,里面写的中国也是有龙族世家的,这本书我不是很了解,里面的物可加可不加),为了避免路明非被中国世家发掘,就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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