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伊州大学的“性派对”(2/2)

有些“别扭”。

不久,芝加哥大学东亚系从中国大陆请来一名专事研究的专家来讲学,阿东听了他的一次讲座。

这位学者说,最近读到高尔基的一篇回忆文章,说有一回,高尔基跟几个文坛朋友在一起谈,托尔斯泰突然说,“等我一只脚踏进坟墓时,再说出关于的真话,说完立即跳到棺材里,砰的一声盖上。来捉我吧。”紧接着,这位学者又举了另一个例子:一个德国想编一本名家谈婚姻的书,

向肖伯纳约稿,肖伯纳回信说,“凡在其太太未死时,没有能老实说出他对婚姻的意见的。”

这个学者在分析这两个事例时指出:一个要在自己临终前说,一个要在太太去世后说,可见说出的都不是什么好话了。

不过,其间又有区别。

自己临终前说,说出的多半是得罪一切的冒天下大不韪的话。

太太去世后,说出的必定是不利于太太的非礼的话。

有趣的是,托尔斯泰年轻时极为放,一个放的男不能让天下子知道他对的真实想法;肖伯纳一生恪守规矩,一个规矩的丈夫不能让太太知道他对婚姻的真实看法。

最后,这个中国学者向听众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一个男要对保持有美好的感想,他的生活是否应该在放与规矩之间——既不能太放,也不该太规矩呢?

更为重要的是,有什么办法可以将这两者调节起来的吗?听到这里,阿东脑海里突然一亮:“派对”就是这种“中庸之道”的最好办法啊。他觉得自己不但理解了北伊州大学的“派对”活动,而且感到自己已经参与了这类活动。他认为维也纳的艳遇就是一次变相的“派对”,只不过“派对的”只有他和那个“实习生”——两个都既不放,也不太规矩,并且彼此都保持了美好的回忆。

“生活,抖落了身上的一层鳞甲,你会感觉特别轻松。”有一次,阿东到加州大学去看望老朋友周山岭时,感慨万千地说:“我们原来也可以这样子生活!” < =" -hvrn-">上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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