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3/3)

通知:因为《金瓶梅》的语言,官职,饮食,服装,社会文化都近似于明嘉靖、万历年间,今后我们以明朝为背景进行分析开门声惊动了小潘,危险即将来临。倘若武松将事告知大哥,武大郎还不抓狂,怎会轻饶了她?明律规定有夫之者,杖打九十。如让老公当场捉,打死勿论。事闹大了,街坊邻居会怎么看她?现在的主流文化可是“贞,节,烈”我混不着牌坊,也不能落个称号,太非主流了!(据《古令图书集成》记载,“烈”、“节”唐代只有51,宋代增至267,明代竟然达36000。而《中国古代孝行史考论》中明朝所谓的子孝行远远超过在此之前各代即春秋、西汉、东汉、晋、北魏、南齐、梁、隋、唐、宋、元的总和,毒害之发指!

武松告状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除非,小潘眼珠一转,哭了: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但小潘终不是普通子,她自幼混迹大家族,始终都是一个在战斗。论心黑脸皮厚谁又能及得上她!若想阻止武松,就得像古语说的:先告恶状。

武大进门先来到老婆屋里,看着小潘回过来武大吓了一跳:这是什么化妆术(美瞳)怎么眼珠比兔子的还红?(原文:见一双眼哭的红红的。

武大问道:谁欺负你了。

小潘眼泪又一次涌而出:是你弟弟武二那厮!我拿他当弟弟看待,哪知他见前后无,起了色心,用言语调戏我。我不为所动,他竟然伸手摸我,摸我呀!多不要脸的,太龌龊了!

武大皱起了眉,出门进了武松屋里。

小潘心中暗喜,真如红眼兔一般,竖着耳朵听武松房间争吵。只听武大大声道:你吃点心么,我给你买了些。(原文:二哥你不曾吃点心么,我和你吃些个)靠!这是争吵吗?

屋里再无动静,武松没有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