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赶集(1/2)

第三傍晚,地平线上终于出现了土黄色的城墙廓。郵件LīxsBǎ@gmail.com?.com发布(发^.^新^.^地^.^址 wWwLtXSFb…℃〇M

云州边镇不大,夯土城墙斑驳老旧,城门懒洋洋地倚着几个守军,对进出的马只是随意瞥几眼。

但进了城,却是另一番天地,街道虽窄,却挤满了各色摊贩,汉话、突厥语、回纥、蒙古方言织成嘈杂的背景音。

空气里混杂着烤饼的焦香、牲的腥臊、香料刺鼻的气味,还有不知何处飘来的、隐约的胭脂香。

“到了。”阿尔德勒住马,回看向柳望舒。

她正仰望着城门上模糊不清的“云州”二字,眼里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这是她离开长安后,第一次踏足汉的城池,虽然只是边陲小镇。

阿尔斯兰已经迫不及待地跳下马,小脸兴奋得发红:“公主!好多铺子!”

牵着马挤进群。

集市果然如阿尔德所言,虽以汉商贩为主,但卖部落物品的摊子也不在少数:挂满兽皮和骨饰的摊位旁,就是卖绸缎布匹的;叫卖茶和疙瘩的胡商对面,摊主正吆喝着刚出笼的包子。

柳望舒看得目不暇接。在原待久了,乍然回到这样烟火气十足的市井,竟有种恍如隔世之感。

路过一个首饰摊时,阿尔德忽然停下了脚步。

摊主是个满脸褶子的老汉,面前铺着蓝布,上面散地摆着些银簪、铜镯、木梳之类的小物件,做工粗糙,胜在样式别致。

阿尔德的视线落在一支簪子上——银质,簪雕成简朴的云纹,末端坠着一颗小小的、未经打磨的青金石,在光下泛着幽蓝的光泽。

“这个。”他指了指。

老汉眯眼看了看他一身原装束,又瞥了眼他身后的柳望舒和阿尔斯兰,伸出三根手指:“三钱银子。最╜新↑网?址∷ wWw.ltxsba.Me”

阿尔德没还价,从怀里摸出碎银递过去。老汉接过,用牙咬了咬,满意地收进怀里,将簪子用粗布擦了擦,递过来。

阿尔德接过簪子,没有立刻收起,而是就着光仔细看了看簪那颗青金石。ωωω.lTxsfb.C⊙㎡_石质不算上乘,颜色却纯净,像原雨后初晴的天空。

柳望舒在一旁看着,忍不住打趣:“二王子这是……看上了谁家姑娘?以你的身份地位,提亲岂不是轻而易举?还需要送礼物吗?”

阿尔德侧看她,眼中闪过一丝她看不懂的绪。他将簪子收进怀中,没有正面回答,反而淡淡开:“原上的婚嫁,不像中原那般繁琐。”

他牵马继续往前走,柳望舒和阿尔斯兰跟在一旁。

“若两相悦,男子会送子一件贴身之物——可能是匕首,可能是马鞭,也可能是首饰。子若收下,便算定。”阿尔德声音平静,像在陈述一件与己无关的事,“之后,男子会请族中长老去方家提亲。聘礼不拘多少,但一定要有九样东西:一匹骏马,一张好弓,一把弯刀,一套鞍具,一顶新帐,九张羊皮,九袋盐,九坛马酒,还有……一颗狼牙。”

“狼牙?”柳望舒好奇。

“狼是原上最坚韧的生灵。送狼牙,是希望新娘如母狼般护佑家庭,生养勇猛的子孙。”阿尔德顿了顿,“婚礼在月圆之夜举行,新要共饮一碗掺了彼此血滴的马酒,对长生天起誓:生同衾,死同。”

他说得简洁,柳望舒却听得神。

原来原的婚俗这样质朴,又这样庄重——没有三书六礼,没有十里红妆,有的只是与生存息息相关的聘礼,和对天地最直接的誓言。

“那……若是可汗,或是王子娶亲呢?”她问。

“一样。发布页Ltxsdz…℃〇M”阿尔德道,“只不过聘礼更丰厚,婚礼更盛大。但核心的仪式不变——共饮血酒,对天起誓。”他看了她一眼,补充道,“这是阿史那部的传统。有些部落,比如西边的葛逻禄,还保留着抢婚的旧俗。”

“抢婚?”

“看中了哪家姑娘,直接抢回帐篷。三内若姑娘愿意留下,便成婚;若不愿,男子需亲自送她回家,并奉上双倍赔礼。不过这些年,这样的旧俗越来越少了。”

说话间,阿尔斯兰忽然拽了拽柳望舒的衣袖:“公主!看那个!”

不远处的地摊上,摆着几个木制玩具——九连环、鲁班锁、华容道,还有柳望舒没见过的孔明锁。

虽然做工远不如她从长安带来的致,但形制俱全。

阿尔斯兰蹲在摊前,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个鲁班锁。摊主是个中年,见状笑道:“小公子喜欢?十文钱一个。”

阿尔德上前,正要掏钱,阿尔斯兰却猛地摇:“不要哥哥买!”

“嗯?”阿尔德挑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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