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机敏促约成 魏主嘱诸子(中)(3/4)

里边。

秃勃野等静静地观看不语,等了多半个时辰。

夜色到来。

葬礼的仪式正式开始。

送葬的百余把毁掉的陪葬器置墓室,环墓室而坐,在墓室的侧边生起大火。将那旁边的马、狗牵来,绕着墓室走了一圈。送葬的或歌或哭,或掷喂之,或对那马、狗再三嘱咐,说些话语。随之,两个壮硕的鲜卑提刀,杀掉了马与狗,拖到生起的火中焚烧。十余捧着成堆的衣服、饰品,也放火中。

十几个拓跋部的巫婆绕着火堆跳舞念咒。

周宪已是等得不耐,两眼看,瞅见巫婆众中,有几个分明是男子,却在胸前挂着两个葫芦似的东西,似乎是在伪装模仿的胸前之物。这也是母系社会的遗风致使。周宪自不知父系、母系是什么,但他在铁弗匈部中见过同类的形,因虽觉好笑,却没惊讶。

看了一遭,周宪闻到香,把视线放到火堆里的死马上,心道:“这马想是拓跋连生前的乘马。此等一匹雄健的战马,杀与陪葬也就罢了,何必再烧,糟践於它?”

想是如此想,他也知道,这是鲜卑、乌桓的丧葬风俗。

鲜卑、乌桓相信死后灵魂不灭,并且灵魂还得历经险阻,远达数千里之外的赤山,如唐相信死后魂归泰山一样,故此死者生前的衣服、配饰物、乘马是不可缺少,必须烧而送之,以使其灵魂能够穿戴如生,骑着马,顺利到达赤山。至於狗,目的是用之护卫死者的灵归赤山。刚才那些嘱咐被杀之狗的鲜卑,对狗说的话,就是在嘱之“护死者灵归乎赤山”。

出於这个信仰,周宪等看不到的,墓室中棺椁里边,拓跋连尸的部,亦是冲着东北方赤山所在的位置。

焚烧拓跋连生前所穿戴之衣饰的火堆里,黑色的火灰随风四散。

飘到周宪、安崇等处,周宪伸手挥了挥。火势,更是令炙热不堪,周宪抹掉额往下淌的汗,看向秃勃野,见他也是满大汗,想道:“那百余送葬的鲜卑,众星捧月,拥着的那个壮男,定就是拓跋倍斤了。他们已在进行葬礼,将军怎么还静立不动?”

他不是鲜卑,不太知道鲜卑的丧葬过程,仍有一个仪式没有进行,故是秃勃野不好於此时贸然上去。

在他们刚到时,秃勃野就看到墓室外的一角,瑟瑟蜷缩着四五个男

果然,在置罢陪葬器,杀掉马、狗,扔火中,并烧起拓跋连的衣服后,很快,七八个鲜卑甲士把那四五个男带到了吟唱跳跃的巫婆、巫师前。待巫婆、巫师诵咒、祈祷之后,甲士抽刀在手,不管这几个男哭哭啼啼,一负责一个,将之尽数杀了,推墓室中。

不用说,这几个男,要么是拓跋连生前宠的妻妾,要么是他宠信的婢。随着社会的开化,殉在鲜卑部族中已不多见,但还是有的。

至此,鲜卑丧葬的几个大步骤,都已结束。

秃勃野心道:“到我出场的时候了!”擦掉汗水,振作,调整了下绪,蓦然用鲜卑语放声而歌:“阿西,我心悲,阿欲归马不归。为我谓马何太苦?我阿为阿西。阿身苦寒,辞我土棘住白兰。我见落不见阿,嗟嗟!生能有几阿!”

夜色下,火光明暗,肃穆哀伤的气氛里,凄凉的歌声立刻吸引到了拓跋倍斤的注意。

这歌名叫《阿之歌》,是方下魏国王室慕容氏的一位祖上所作。

,鲜卑语,意思是兄长。

和秃、拓跋两部的旧事如出一辙,慕容氏的那位祖上在继承了部大之位后,忌惮他的庶长兄吐谷(yu)浑,於是借吐谷浑部众养的马与他部众养的马相斗,痛斥吐谷浑,质问他为何不率本部离得远点,非要与自己的部众牧地相邻?

在此前慕容氏那位祖上与其叔父争位的时候,吐谷浑没有帮他,保持中立,知道他是在没事找事,就说,马是畜生,斗是它们的常,何必迁怒於我?远离容易,我带部众远去万里之外就是。便领着早年其父分给他的一千七百户牧民,西迁而行,到了陇州的南边。

吐谷浑带走的这一部慕容鲜卑,繁衍至今,也建立了粗陋政权,即於下被外部呼为“吐谷浑”的吐谷浑鲜卑。

慕容氏的那位祖上后来懊悔,追思之,就作了这《阿之歌》,岁暮穷思,常歌之。

“阿欲归马不归”,唱的是吐谷浑离开未久,慕容氏的那位祖上就后悔了,遣去追。吐谷浑说牧场狭小,我是卑庶,理应把牧场让给我弟;你们要我回去也行,请试驱马令东,马若还东,我就相随而归。追者二千骑,便拥吐谷浑部的马向东,哪知才出数百步,马群就悲鸣西走。如是者十余次。委实没有办法了,追者跪地说道:这不是能办的了!只好放吐谷浑引部西去。

《阿之歌》虽是慕容氏所作,但其所唱的“嫡庶分家”之故事,在鲜卑各部是普遍存在的,故是传播甚广。拓跋倍斤知此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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