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天命(1/2)

战火临近,陈郢王城后的大市再一次热闹,不是因为集市,而是因为处刑。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杀者死,伤者刑,这是民间旧俗。前几有誉士陈敖酒后误杀闾兴,县廷判其弃市不赎,今便是行刑之,是故旁观者众。

群议纷纷,可十字路东面一片沉寂,陈且连同着陈县几十数名誉士站在东街,这些身着甲胄、手柱宝刀,烈之下冷得像一块冰。庶民们不敢从从东面经过,县吏也为之侧目,以至还未行刑,众县卒就把十字路围了起来,将誉士们隔绝在外。

“大兄,大王何言?”誉士之中,还夹着几个相熟的庶民,陈胜便是其中之一。

“大王言……”陈敖这次杀与陈且脱不了系,那贱仆上来之前,两曾为是否佣于商贾大吵一顿。“……大王言,誉士不该死于刑场。”

陈且语气幽幽,谒见大王之前他曾想到赎死,赎死不过三金,可杀者当死,不得赎。那县吏也说了,县廷之案,郢都是没有办法管的,换而言之,此事大王也没有办法,因为这是县务。

“带犯陈敖!”陈县司败李荀不知何时立于十字路,他戴着一顶司法员常戴的獬豸冠,看似目不斜视,实则余光全看向东面的誉士,担心他们会劫走犯。

犯陈敖,醉酒杀死陈兴。亘古以来,杀者死,伤者刑,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是故县廷判陈敖弃市,以儆效尤……”李荀行刑前不得不加上一段辩白,以表明刑罚的正当,但他担心的誉士还未开始劫,大王就来了。

“臣、小拜见大王。”十字路跪了一圈的庶民县卒誉士,连懵懂等死的陈敖也跪下了。

“免礼。”骑在马上的熊荆面上毫无表,他身边站在左尹蒙正禽、项燕,还有县公陈兼、左右史官等。以惯例,陈县县务郢都无权涉,即便令尹在此也无用。

“王命,誉士不得死于刑场,而当死于战场,故犯陈敖不得死。”熊荆没有说话,只有僕臣厥上前两步,对着众高呼王命。一听王命,众又跪下了。

但王命是王命,民间自有习俗,王命昭告完毕,李荀揖道:“敬告大王:臣愚以为天地之,唯最贵,杀者死,此乃三代通制,百王之所同也。臣闻大王贤明,何犯旧俗?”

“李司败欲论俗还是欲论力?”熊荆不说话还好,一说话刚刚抬起的庶民再次伏首。

“臣愚钝,请大王明示。”李荀在大王说话的时候亦低

“论俗,那就以俗处理此事;论力,那便是双方打一场,赢了的把陈敖带着。”熊荆看向跪在那一动不动的陈敖,衣裳褴褛的模样让生厌。

“臣以为当论俗。”与大王打一场那是犯上,论俗才是司败们擅长的。

“好。既然论俗,那不佞问你,三代之前,杀何俗?”熊荆冷笑道。

“三代之前?”李荀想不出来。“臣不知,请大王相告。”

“史卿,告诉他,三代之前杀何俗?”右史又被大王拎出来当枪使了,他眉达拉着,一副很不愿的模样——按实论,违心;不按实论,违志。

“史卿,昨你才说的,怎么今天就忘了?”熊荆看着不愿的右史,脸上挂着笑意。

“臣不曾忘。臣以为……”昨晚间大王问了楚国立国前的先俗,没想到是为了救陈敖。

“你不要以为,昨你是怎么回答不佞的,你就告之李司败以及陈郢民众。公道自在心……,还有你,”熊荆看向一个跪着记录的文,此应该是大楚新闻的文士,也就是记者,他一直跟着熊荆来陈,碰到劫法场的事,自然要大书特书。“记下来,一字不漏的发到报纸上去。”

“小敬受命。”那文士揖道,随后疾笔快书。

百官相顾,众目睽睽,连大楚新闻的文士也看着,右史清咳了一声,道:“未有王制之前,杀者不死……,此乃楚先制。”

右史终于吐出了熊荆要的那句话,可他特意在前面加了一个‘未有王制之前’。哪怕是这样,群也是一种耸动恐惧,如果杀者不死,岂不是皆杀

“臣不解。敢问史卿,杀者不死,难道任其逍遥?”李荀大声相问,左尹蒙正禽也想说话,可没有机会。

“非也。十世之仇犹可报,死者后可为其祖报仇,十世不止。”右史一开就陷了进去,不得不站在熊荆的立场上辩论。“杀者亦偿被杀者四羊或一牛。”

“敬告大王,此乃蛮夷之俗,非三代之俗。”蒙正禽终于转过身揖告。“若以此俗,势必强者凌弱,国将不国。”

“楚国本蛮夷之国,自当行蛮夷之俗。”熊荆嗤之以鼻,“天下本弱强食,当今天下难道就不是天下?”

“大王,行此俗必失民之心,大战在即,不可也!”蒙正禽不再理论什么蛮夷,他知道大王一心想做蛮夷,还非蛮夷不可,只能以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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