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命】(11/21)

我在拍摄前陪王洪敏上刑场、歌厅被抓五花大绑戴着脚镣游街和拍摄时受刑的事他们也始终不知。

爸爸看到我堂审受刑问起,我只说那是假的。

我所戴的刑枷是塑料泡沫做的,脚镣是塑料的,绑我的绳子也并不紧,是经过艺术处理的。

爸妈是半信半疑,当他们看到我被绑缚刑场和绑在斩台一段也忍不住掉下泪来。

就好像是将我真正处斩一样。

自上艺校,我仅仅在每年的寒假才能回家,平时利用练功以外的时间到一些演艺场打工挣学费。

去年毕业后,连续拍了「玉堂春」

和「窦娥冤」

两部电视剧也一直没能回家多陪爸妈。

现在利用这一段时间,白天和爸爸一块出车,晚上回来在妈妈的怀里撒娇。

一家沉浸在幸福之中。

本来我打算月底出去找工作,但是突发的一件事改变了我得一切。

前些子,爸爸又早早的驾车出去,我偷懒直到十点钟才起来,所以没有和爸爸一起出车。

大约十一点左右,家里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电话里爸爸说在解放路出了点儿事,让我过去,不过不要着急。

我和妈妈匆忙赶到解放路出事的地点。

原来爸爸开车走到解放路银行门时,突然听到一个高喊「抓劫匪」。

爸爸顺眼望去,只见一个提着包匆匆而去。

另外一个在后面边跑边喊。

爸爸本来就是一个见义勇为的,见此景驱车向歹徒追去。

同时周围的很多也加了追堵劫匪的队伍。

就在爸爸的车快要接近歹徒时,歹徒一见无路可逃,把包丢在一边,转身想爸爸的车撞去。

爸爸赶紧的刹车但为时已晚,歹徒倒在了血泊之中。

听完爸爸的叙述,妈妈和我的心也放了下来。

心想:爸爸是见义勇为,周围这么多群众证明,自然不要承担责任。

由于出了事故,出租车被有关部门暂扣,爸爸和我们回家等待事故的处理结果。

昨天,一张传票传爸爸到法庭。

一时令我们摸不到脑。

到了法院才知道:那个劫匪被撞后,下身终身瘫痪,并因此会逃脱法律的制裁。

却以故意伤害罪把爸爸给告了。

因此爸爸以肇事方作为被告传到法庭。

原告代理律师认为歹徒已经把包丢掉,犯罪已经中止,而爸爸不应该在犯罪中止后用车撞他并导致劫匪终生残疾,因此要求爸爸承担由此而对原告造成的各种损失,共计78万元之多。

最后法庭调查认为:爸爸的行为是见义勇为,但在犯罪中止后采取措施不当,应负一定的民事责任。

判决爸爸赔偿原告各种费用共计36万元。

此事一经媒体报道后,立即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各界声援爸爸,踊跃捐款。

但是法律终归是法律。

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了爸爸一万元,社会各界的各种捐款近二十多万元。

但距36万元仍有很大的差距,无奈只好吧出租车卖掉,又借了三万多元才算了结。

这件事后,家里又陷了了新的经济危机。

爸爸整天用疑问的眼光看待一切。

我知道这件事对他的打击太大了。

我本来计划近期奔省城寻找工作,由于我担心爸爸的身体,于是暂时留在家里陪伴爸妈。

生活越来越拮据了。

一天,我的同学打电话告诉我:邻市正在招聘市旅游形象代言,年薪十万元。

以我的条件和名气,成功率很高。

和爸妈商量后,我报名参加了选美比赛。

原来邻市为了提高本地的知名度,开发当地旅游资源,由市政府出面,市电视台和世纪移动公司协办,从全省范围内招聘形象代言暨临江市小姐大赛。

经过几天的淘汰赛后,我们三个进了最后的总决赛。

今天晚上泳装展示后,组委会通知我们等候领带和主办方领导的接见。

晚宴后我正要回化妆间换衣服,组委会的一名工作员让我稍后再走。

在忐忑不安中,我被带到了十八楼的一个房间。

在那里,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翘着二郎腿等在那里。

工作员介绍道,「这位就是本次大赛的主办单位世纪移动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林一鹤林总」

又介绍了我,「林总,这位就是苏雨阳小姐,曾经主演电视剧「玉堂春」

和「窦娥冤」」

「好的好的」

那位林总这才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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