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粉奇谭(2)(13/14)

正是:天理昭昭末许蒙,谁云屈抑不终通。

却说荷花儿死后三,刽子马某坐顺成门外面铺,忽大呼云:“荷花儿挞我。

”七孔流血死。

牛秀妈在监中,一忽将自家指爪满身抓碎,鲜血淋漓。

又把门自把指抓出,鲜血满身。

又把来咬那手指,手指都咬断。

左右禁卒都扯不住。

又作声叫疼叫痛,讨饶道:“饶命,饶命。

”又自家说道:“怕,怕

一阵牛马面夜叉手拿钢叉铁索来了。

这番要死也!”遂把舌嚼碎,一一吐出,两眼珠都出而死。

京师百姓听闻这些异事,始疑荷花儿之冤。

有诗为证:末来过去总难知,其把当前错一时。

善恶到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话说朱国臣看碎剐了荷花儿,益发得志,弥横恣为椎埋,鲜衣怒马,以游侠见称。

其党数十,官莫敢诘。

乃畜一瞽,教以弹词博金钱,夜则侍酒,国臣时时醉詈,且痛笞之。

如此两年,诸贼争,瞽不胜其嬲,不能堪。

国臣又怒笞瞽逸告夜巡把总,语泄其流劫事。

把总报知上司,兵部下令捕之,与其党刘汝成、刘五等十俱收缚,下法司,俱伏。

国臣自分罪状山积,难以枚举,天数该败,一死难逃,乃自言:“石驸马街周皇亲之杀,乃我也。

而坐使萧荷花凌迟、家斩,岂不冤乎?”时翁公已再迁南京兵部尚书,于是法司追问治荷花儿狱者。

闻之,皆痛惜荷花儿,竞称其冤。

语传内廷,宗恻然伤之,乃命械国臣等赴刑部,棚、扒、吊、拷,备受苦楚,俱吐实,备列剽掠状,余赃凶刃皆得。

乃知造谋杀死周皇亲者,实朱国臣也,而刘汝成戳其胁,刘五斲其胸。

问官听了,咬牙切齿,拍案大骂道:“这些贼男,死有余辜,似此枭獍之徒,岂容辇毂之下!合行骈戮,以靖邦畿。

”喝教加力行杖,各打了六十讯棍,押下死囚牢中,奏请明断发落。

宗皇帝见奏,怒凶徒狂悖,批准奏章,着会官即时处决。

法司钦此钦遵,处斩众盗已毕,一面回奏,复将前后犯由狱词详细录上。

宗得奏,心中益怒,欲重谴翁司寇等,乃令刑科追论其事。

时去决冤狱时已二年,刑部尚书为严恭肃公,虑初问诸臣当得罪,谋之首揆江陵公张居正。

江陵公云:“第以真告主上,不得有所饰,且首事者尤不可逭。

”盖谓把总张国维也。

严恭肃如教上疏,宗以所拟过轻,命再拟。

会给事中周良寅、萧彦复劾之,遂追夺翁司寇官职,令致仕归;调刑部郎中徐一忠、王三锡于外。

潘郎中已知九江府,亦谪知陈州。

而把总张国维终于论戍,一时以为纵,或谓张把总有大力结强援,得丽轻典云。

末几,随大军出巡边,忽落马下,遭万马踏为泥。

自是,刑家慎狱,不肯造次。

必曰:“恐如荷花儿。

”世之冤若此,何恨也!正是:堂前一点朱红字,民间一路血斑斑。

看官听说,你道这桩案子,只如此便了帐么?列位,试想不杀倒要偿命,死者必然怨气冲天,纵然官府不明,皇天自然鉴察。

所以就有报。

报事也尽多,却是在幽冥地府之中,虽是分毫不爽,无看见。

又有那附身活现花报的,

恰像原不曾死,只在面前一般。

随你欺心的硬胆的,思之也要毛骨悚然。

从来说鬼难欺,无如此一段话本,最为真实骇听。

正是:从来死魂不散,况复生前有宿冤!话说荷花儿死后,转眼又过数十载。

时余姚有一,名章大立,乃是道学之士,家居授徒。

忽有二冤鬼,一一男,白现形,附身索命。

初扼其喉,继推之地,又以两手高撑,梏而不开,若空中有绳系之者。

先作声道:“我荷花儿也。

”继作男声道:“我王奎也。

”皆北京气。

闻声视,急问道:“汝有何冤?”冤鬼道:“章大立前身姓翁,亦名大立,万历时为刑部右侍郎。

其时我主周世臣,官锦衣指挥,家贫无妻,只荷花儿与王奎一婢一相伴。

有盗室杀主去,把总张国维室捕盗,疑我二弒主,遂拘之。

及下刑部,郎中潘志伊疑之,狱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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