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粉奇谭(2)(6/14)

”荷花儿小小的年纪,何尝见过如此威严,不由哭道:“冤枉呵!家虽为婢妾,为主所幸,平里恪守闺训,奉事惟谨。

皇亲与似海,琴瑟和鸣,这通事是没有的。

至于主被害,实乃盗贼所为,与并无一毫系,伏乞相公明鋻。

”潘郎中道:“胡说。

若系盗贼所害,何以独杀皇亲,还要留下银子与你?世间不信有这等巧事,眼见得没臂的说话了。

凶刃、赃证现在,你招了罢!”

荷花儿仰面呼道:“实是冤枉,当不起这寸磔的罪名,望相公超生!”潘郎中见她不肯招认,只得分付左右拶起来。

左右答应,齐喊一声,向前揪住青丝长发,无枯木套住玉葱。

两个狱卒分立左右,一扣一收将拶绳扯起。

可怜十指尖尖,拶得如胡萝卜一般,荷花儿仍然无供。

潘郎中喝道:“收紧了!”又加四十点锤,只见荷花儿面如金纸,浑身抖,仍似咬住银牙,还是无供。

潘郎中道:“颇会熬刑!”荷花儿强打,叫道:“青天呵!天下事,真则是真,假则是假,岂可自惜微躯,信妄言?”潘郎中见她苗条般的身躯,受尽了苦楚,到底只是这样话。

一时无法,只得分付松刑,权把来监了,以待再问。

退至后堂,独自思忖道:“二俱称冤,且无验,如何定案?看荷花儿堂上词色凛然,倒似个有义气的,莫非果有冤枉在里?”隔复讯,荷花儿仍然不招。

用刑拷讯,依然原供。

潘郎中猜疑不定,仍命监禁,留心揣摩。

狱中牢卒可怜她,并不难为,还用银朱与她擦了伤处。

监禁了月余,连讯数回,总是一般。

潘郎中也没奈她何,又无可察,心甚疑之,狱久不决。

而坊间喧传此事,都道荷花儿通同夫,毒弒主,悖逆天道,死有余辜。

无不切齿扼肘,俱盼官府早将明正典刑,凌迟碎剐。

皆是其言,不知传者俱属吠声也。

正是:众铄金须化,积毁骨亦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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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迅速,双圆如飞。

转眼宗万历三年。

是岁,大司寇翁公自南京为刑部右侍郎,署部事。

这翁司寇名大立,字道生,浙江余姚,乃是一位讲学之士。

虽有清誉,却是一团烈火儿,平生最恨邪。

其末至京师时,南都已盛传其事,无不切齿痛恨荷花儿者,故翁司寇益不疑。

因愤姬弒主,心恨大逆,遂欲速磔之。

及掌刑部,乃召潘郎中诘问道:“荷花儿因弒主,何不速决?”潘郎中答道:“二称冤,恐其中别有隐,故心疑不决。

”翁司寇怒道:“荷花儿弒其主,事迹显然,虽欲掩之耳目,不可得也。

熬刑强辩,惟冀偷生而已,何足为虑。

理合速正典刑,以快众心。

”潘郎中道:“其尚在矜疑之列,何遂决?”力持不许,请移他曹再谳。

翁司寇益怒,当即斥退潘郎中,别委他曹郎中王三锡、徐一忠同谳,立唆成狱。

这二却是两个酷吏,一来仗刑立威,二来或是权要嘱托,希承其旨,每事不问枉,一味严刑锻炼,罗织成招。

专用那古时遗下有名色的极刑。

是那几般名色?有《西江月》为证:犊子悬车可畏,驴儿拔橛堪哀。

凤凰晒翅命难捱,童子参禅魂捽。

登梯景惨,仙献果伤哉。

猕猴钻火不招来,换个夜叉望海。

话说王、徐二,奉命听问周皇亲一案,当即升厅,先将问事狱具放在两边。

令狱卒监中取出荷花儿,带至丹墀跪下。

荷花儿见了两边刑具,不觉的胆战心惊。

他二迎合翁公之意,亦摆出讲学的样子来。

荷花儿上来时,见她模样标致,王郎中便道:“从来有色者,必然无德。

”就用严刑拷她。

分付左右将竹签来,把她十指钉起。

但见荷花儿十指纤细,掌背白,狱卒皆有怜惜之意。

王郎中道:“若是亲井臼的手,决不是这样,所以可恶!”众狱卒虽则不忍,然上命难违,只得将她十指拿来钉起。

可怜十指连心彻骨痛,鲜血淋淋往外冒。

把个荷花儿疼了个死而复甦,汗如流水。

只听王郎中喝道:“你这贱婢!如何将周皇亲谋死,从实招来,免得再受刑法!”荷花儿大哭道:“青天容告禀,小子委实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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