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粉奇谭(4)(12/14)

乔乔画画,比先前分外标致。

不想有司礼监太监张永,素与钱宁不睦,遂将此事私禀太后,且将红莺种种秽丑行,尽皆说出。

太后听了,勃然变色道:“可恨妖竟如此悍凶狡,安可留她于光天化之下!”明见天子,正色责之。

武宗知太后怒,不得已,复召三法司议称:“逆囚杨寡,虽不领贼众而凶恶末行,但久处贼营而名称已着,比坐为之律,尚有末尽之辜。

着押赴市曹,会官处决。

”三法司奏请刀数,天子道:“若依国法,贼应剐三千六百刀,今抵下十倍,三百六十刀罢!”太后道:“国法所在,还应三千六百刀为是。

”天子道:“何必如是!抵下三倍,问她一千二百刀柳叶剐,剉尸枭首,示众尽法。

”当即降下圣旨,着法司会官,将红莺凌迟处决。

及将问过招罪,处决图形榜示天下。

可怜红莺,兀自一心做那皇后美梦。

清早起来,梳洗完毕,又搽抹一番。

方要吃饭,忽见狱官领着禁卒进来,一声恭喜,提出监牢。

红莺只道送她豹房,并无半点惧怕,任凭众推到大堂,跪在案下。

一看,只见张司寇身穿大红吉服,手持硃笔,坐在中间,都御史陆完、锦衣卫指挥钱宁左右坐定。

书吏叫道:“逆犯杨寡!”红莺应道:“有。

”张司寇道:“杨寡,你通同谋反,残害生灵,大逆不道,曾知罪否?”红莺答道:“已知罪了。

若蒙赦宥,恩同再造,就是收为妾,亦所甘心!”钱宁此际假撇清,一拍书案,厉声道:“好没廉耻的蠢!左右与我绑了!”两旁公领命,登时如狼似虎,一拥上前,将红莺跣剥净,反剪捆缚。

红莺见众满面杀气,方觉有异,霎时面如纸灰,做声不得。

正如:分开八片顶阳骨,倾下半桶冰雪水。

当下公一齐动手,将红莺绳缠索绑,紧缚牢拴,捆做一团,如一只粽子也似。

可怜红莺臂反接,玉腕高吊,束缚处饮寸许,疼得额上香汗淋淋,连连叫道:“缚太急,乞缓之!”陆完道:“缚虎不得不急,何况难驯之胭脂虎!正所谓官法如炉,管教汝雌虎之毛燎尽也。

”当时安排香案,请过圣旨。

读了朝廷明断,将狱词招状粘连了,明写犯由。

叫书吏上来,写下一个标子,写道:“悍悖逆,贼杨寡崔氏一”。

红莺此时方知仍将自己凌迟处死,一阵急痛攻心,登时昏死。

钱宁喝左右取过井水,劈浇下。

红莺悠悠醒转,不胜愤恨,眼中流泪,凄惨不堪。

目视陆完、钱宁道:“我之一剐固该,但不当戏弄至此。

死后无知则已,若有知,今我所跪之处,后必为公等跪所!”陆完、钱宁嘿嘿无言。

张司寇听红莺忽发恶誓,拍案喝道:“唗,噤声!此案经天子御笔亲批,明降谕旨在此,任你赌发咒,也不能超救了。

”分付左右赐她盏酒片,那里吃得下?又叫过书吏,把标牌呈上。

张司寇提起硃笔,当厅判一个剐字。

传了刽子手上来,命将红莺了标子,推上木驴,满城号令示众后,押到西市牌楼下,如法凌迟剉尸,枭首施行。

刽子手吆喝一声,早

将钢刀齐掣,夹起红莺,背后上标子,鬓边一朵红绫子纸花。

堂下将木驴牵过,但见驴背立有桩橛,上钉着揪铁圈,下铺一个柳木驴鞍,鞍上一前一后,两根通体浑圆,上粗下细的檀木,长七八寸,却是可上可下的,只要木驴一走,木就鼓动起来。

红莺先前吃过刑拷,知道这檀木利害,登时花容失色,挣,不肯上去。

刽子手一面玩弄那对丰隆突起、温软如绵的香,一面调笑道:“这个驴鞍,乃锦衣卫特为你这置的。

朝廷晓得你在刘六、刘七营中,每夜与他兄弟身演战,前后夹攻。

然这等隐微秘密之事,怕合城百姓不得周知,虽然听传说,总不若目见为真,故想出这个主意。

这两根木,权当他二膫子,一路将你翻肠搅肚,教你这滥污货儿,活现世也。

”红莺听了,羞愤加,气满胸膛,上身被麻索紧缚,两腿却散着,当时咬紧牙关,一飞脚踢起,那话儿上正着。

只见那刽子扑地便倒,竟被活活踢死。

两旁公见红莺忽然逞凶,大吃一惊,连忙一齐上前,将她拖翻在地。

张司寇大怒,命将点锤取来,在她胫骨上打二十下。

狱卒得令,取了点锤来,在红莺两腿胫骨上,用力敲打。

打得红莺一佛出世,二佛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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